法官: 居所合法性与选举权无关

【大纪元2015年09月09日讯】(大纪元记者林怡香港报导)沙田裁判法院昨日继续处理超过700宗选民登记的投诉,有过百宗投诉由民主党及公民党提出,当中79宗获法庭接纳。对于部分被指“非法住址”的选民登记,裁判官强调居所合法性与选举权无关。

临近区议会选举,选举事务处近日收到约1,500个可疑选民登记反对投诉,包括选民登记地址出现一屋多姓、地址不存在、地址为重建中大厦或社区中心、市民“被登记”及“被搬屋”,怀疑有人种票。

继前日处理约300宗投诉后,沙田裁判法院昨日再处理超过700宗选民登记的投诉。

其中民主党伍凯欣提出反对28名市民的选民登记,当中22个选民报住皇后大道西450至456号双号数、以及西边街1至17号单号数,但报住的地址已清拆。

选举事务处代表表示,曾联络部分人士,仅3人表示已搬离希望更改地址,当中19人未能联络上。署任总裁判官马汉璋表示,明白搬屋后可能有遗漏,没有更新选民登记地址。法庭接纳更改地址的申请,并剔除其余19人的选民登记资格。

除了有政党成员投诉,也有声称是区选候选人的投诉个案。石澳寮屋居民张先生被投诉寮屋不存在,他反驳指投诉人未有走进小路才发现不到寮屋,由于位置较为隐闭,在屋外范围挂出信箱只是方便邮差送信。选举事务处职员本月4日曾派人到有关地址查证,发现地址属实。马汉璋表示,香港居住问题严重,如㓥房非法,但并不表示登记住址非法。他又提到自己出生时住在不合法的山边寮屋,接纳张先生的解释,又认同选举事务处指,居所合法性与选举权无关,即使登记地址不合法,也不能剥夺其选举权。

另一宗被驳回的投诉是赤柱居民陈先生,被投诉住址是商业用途不可能居住。陈先生解释该处属商住楼宇,自己一人在店内随意席地而睡,并已向选举事务处提交银行的地址登记证明,已获选举事务处接纳。马汉璋劝认为香港居住方式千变万化,大型店铺及阁楼绝对有可能居住,驳回投诉。

另外,民主党社区主任庄荣辉提出了89项投诉,其中58项获接纳,9项自行撤回。

公民党成员李俊晞提出128宗反对投诉,自行撤销部分投诉后,尚余的91宗投诉昨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处理。沙田裁判法院暂时接受19宗投诉,而部分申请则被驳回。◇

责任编辑: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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