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律师专栏】曹祖芳律师答疑录(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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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1月28日讯】序:二十多年前,我进入了一所在西雅图排名前六名的律师事务所。当时,很少有华人律师在名牌律师事务所工作,华人女律师更为罕见。所以,几乎所有在西雅图的华人企业都邀请我成为他们的法律顾问,参加他们组织的协会,做他们的董事会成员。我那时的名声高,正在被扶植成为华人中最有可能的领袖之一。

有一天,我在某个场所遇到了一个中国女士。她虽然没有美国律师执照,可是她在一个律师事务所帮忙,因为她在她的国家是法学院的毕业生。我不是一个很善于交际的人,但是从我第一次见到她,我就把她当朋友了。她比我大几岁,可是她永远是那么纯真、朴实和坦率。我开始邀请她陪我参加那些组织会议和社交聚会。每一次她陪着我,我都会隐隐发现人们露出惊讶的眼光,窃窃私语。许多名望高的老前辈们个个都会刻意避开她。只要她在,他们就坐立不安。很明显的,他们不想得罪我,所以他们只敢暗示他们的不满,要我珍惜我的伟大前途,不要和来路不明的人牵扯上关系。他们从来不敢在我面前提任何有关我朋友的事。我朋友没说,我也从来没有问她。我生来就是一个“叛世主”,不管他人的眼光。我继续邀她陪我参加社交活动。

有一天晚上,我请她陪我去一个大型社交聚会,许多杰出重要的华人企业领袖都会出席。她黯然的说,她不去了。我问她为什么,她说她不想成为我成功的绊脚石。她留着泪慢慢的告诉我,她是一个“不吉祥”的人,因为她是一位在当地有名的华人领袖的情妇。华人社区大多数人(除了我)都知道这件事,因为她男人的妻子把她的行为告知天下,把她当作公敌,曾当着这些华人的面打她,骂她卑鄙下流无耻。她低垂的眼帘告诉我她知道她不该,可是理智不能让她离开爱情。她为了她的男人,抛下了她国内的法律事业,她的家人,她的名声,和她的尊严。她活得像过街老鼠,可是她无法放弃。她含着泪,感谢我的友谊。她说如果我不想再和她做朋友,她绝对明白。我毫不犹豫的拉着她的手叫她赶快准备,因为我们快迟到了。她带着满脸不相信的眼光看着我,握着我的手,兴奋的笑了。

几个月后,她告诉我说,她本来决定那晚结束她的生命。几年后,她最终嫁给她爱的男人,并在美国成为一名女律师。

所有的事都有多观点、多立场、多角度。可能老天爷让我生下来就是要我活在“传统”之外,挑战世人所订下的惯例。那么多年了,我还是无法背叛我自己的理念,我自己订的原则。虽然活得很辛苦,可是我觉得,在夜深人静时,我回忆我这一生,还是能欣慰的一笑。

问:我的妻子和我发生口角。她掌掴我。警察来了,但她在警察来之前离开了。她现在想离婚。请问这足以让我得到小孩监护权吗?我们有分歧的原因是因为我抓到她有外遇。这就是为什么她掌掴我,现在她要离婚。警方表示,他们将调查此案,并会有人给我打电话。我已得到警察事故报告,但我不知道该怎么做才能确保我得到孩子的监护权,因为她已经证明,她不关心家庭并还有暴力倾向。

答:我最近才打了一个刑事犯罪的家庭暴力案。被告被判了无罪释放。情形类似你所诉说的状况。我的辩护的理论是,这是婚姻之间的问题,而不是刑事犯罪的问题。利用警察和刑事犯罪的手段来争抚养权对小孩是不公平的。当父母离婚时,他们因该考虑的是孩子的立场,而不是自己的私心。同样的,法官主要考量也不是父母,而是如何判决会对孩子有最佳利益。父母无法彼此相处,并不意味着孩子就必须要靠边站。孩子永远都爱父母双方。只有父母因为愤怒才会有利用小孩来作筹码的自私观念,这对小孩是不公平的。与其利用指控对方家庭暴力的罪名来夺得监护权,不如用比较和平的方式来达到最终的目的。这将减少对孩子的伤害。请与律师咨询处理离婚的方式来解决你们的婚姻问题。

问:在金钱紧迫的状况下,我的前妻用对我威胁的方法,向法庭提交离婚判决协议书。不过,我在庭上否定当初的协议,包括我曾提出来探视和子女监护的条件,但法官依照原来的离婚条件强制判决我们离婚。请问在德州家庭法内,有没有办法撤回当初提议的离婚协议判决书?我认为,如果我在执行探望权和监护权之前撤回我当初的协议,法令应该是无效的。

答:你需要聘请一位律师帮助你上法院,要求法官改变现在的探望权,并要求对你有利的监护条款。我认为你的问题是因为你关心孩子,更希望能对你孩子有更多的关注。如果这离婚判决是最近的事,那么,你也有可能根据家庭法条,在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重新打开你的离婚案子。但是,你必须要有一位律师给你适当的帮助。

问:我是否需要“拿掉”我女儿的亲生父亲的权利才能让我现在的配偶领养她?我女儿的亲生父亲从来没有见过她,没有探望过她,也没有帮她做过任何事。我女儿根本不知道她亲生父亲是谁。相反的,我现在的配偶养她,待她如己出。我女儿一直把我现在的配偶当做她的爸爸。我们都希望她被我的配偶领养。

答:正确的法律术语是“终止”她的亲生父亲的权利。如果要让你现在的丈夫合法收养你的孩子,亲生父母的权利必须被终止。你必须提交终止其父母的权利。终止的方法可以通过法院要求非自愿放弃,或是自愿放弃誓章而完成。中间的程序有许多,其一是你必须明确提供令人信服的证据,证明终止和领养对孩子有最佳利益。一旦这项工作完成后,你和你的配偶才能完成申请文件成为继父母,并收养你的未成年子女。

【曹祖芳律师是德州及华盛顿州执照律师、美国移民律师协会会员、北德州及东德州联邦法庭起诉律师,前柯林郡刑事检察官(迄今唯一曾受聘的华裔律师);具有25年丰富经验,八年内受理数千件刑事和民事案件,其中出庭辩护数百件由陪审团及法官审判的诉讼案件;曹律师能说、读、写流利和无口音的英语和汉语。曹律师将为您提供有关法律常识。联系信息:​​电话:972-964-8366,电邮:mariatuattorney@yahoo.com,网址:www.mariatulawoffices.com,地址:2800 W. Parker Rd., #110, Plano, TX 75075。】

责任编辑: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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