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专员指食环署检控过程粗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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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1月29日讯】申诉专员公署昨日发表“有关食物环境卫生署对食物安全的投诉之处理”投诉调查报告,公署批评食环署对食肆或食物销售商的检控过程粗疏马虎,未有妥善处理市民的投诉,没有尽责守护公众食物安全。

公署早前接获两宗投诉,其中一宗的投诉人和家人到酒楼晚膳时,发现侍应送来的白灼虾上有一条会蠕动的类似蠕虫物体。食环署接获投诉后,将这条虫介定为“事涉物”送交食环署防虫组、政府化验所、渔护署三个政府部门化验。食环署辖下的食安中心投诉组称,多位专家未能确定事涉物是何种生物,不能排除是源自虾的本身,没有足够证据向食肆提出检控,最终决定不检控酒楼。

公署认为投诉组检控过程,过于粗疏马虎,其讲法“令人觉得违反常理,难以接受。”指食环署既肩负食物安全把关者的重任,应尽力把事情查个水落石出,例如邀请学者协助鉴定。有关个案特殊,投诉组应征询律政司意见,确定手头的证据是否真的不足以支持检控酒楼。

另一宗个案,投诉人在街市购买两斤油麦菜,在烹调时发现菜上沾有疑似残余农药,向食环署投诉。食安中心化验报告显示,油麦菜每公斤含23毫克四聚乙醛,高于所属菜类最高残余农药13倍,属于违法。但其后投诉组发现油麦菜不能在现行法例下归类,由评估组进行的风险评估报告未达举证要求,最终只向菜档发警告信而不作检控。

公署批评,食环署投诉组在事件中所作的决定实属不当,发出的警告信内容空泛,谈不上有任何阻吓效力,过于草率和马虎。认为投诉组应将“风险评估”报告视作证据,并咨询食环署高层及律政司的意见,以决定应否提出检控。

公署总结指,两宗投诉的食物明显皆难以令人放心享用。食环署贸然决定不就该类问题食物采取具阻吓性的执法行动,不符合公众期望。纵使暂未能确定能否成功检控,该署的有关职员亦应当主动及积极地寻求办法,包括征询专业意见,以竭力防止有同类问题的食物继续在巿面出售,而不应盲目倚赖所谓过往经验轻易放弃检控,不彻底处理食物安全问题。◇

责任编辑: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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