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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品质整体有改善 PM2.5仍未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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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1月06日讯】(中央社台北6日电)环署今公布“104年空气品质监测结果”,环保署认为,全国年度空气品质较8年前有明显改善,但细悬浮微粒仍未符合空气品质标准。

台湾在民国101年5月修正空气品质标准,增订PM2.5空气品质标准年平均值为每立方米15微克。当时在订定空气品质标准同时,也订定109年PM2.5浓度年平均值要达到此目标。

此外,空污防制法规定,空气品质一级区为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二级为一级防制区外,符空气品质标准区域。三级防制区,指未符合空气品质标准区域,标准由环保署订定。

行政院环境保护署空气保护处今天公布“104年空气品质监测初步结果”,其中包含连续3年PM2.5监测数据,这也是目前国内空污分级防制区的参考标准之一。这次监测结果显示,西部县市、宜兰加上3离岛澎湖、金门、马祖,在102年到104年的PM2.5指数,全超过年平均值每立方米15微克。换言之,台湾西部多个县市恐都将全沦为三级空品防制区。

对于这次监测结果,空保处仍声称,全国的空气品质与8年前相较已有显着改善,民众关心的PM2.5改善幅度也有达20%。其他像悬浮微粒(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及臭氧(O3)等也有11%至29%的改善幅度。

针对多数县市的PM2.5浓度仍未符合现行空气品质标准,空保处强调,会透过落实“清净空气行动计划”管考、督导各直辖市、县市落实“空气污染防制计划”,重新检讨工厂污染排放许可证管制作为,研议以直辖市、县(市)为单位实施空气污染物总量管制来加强改善空品。

为了让PM2.5能尽快达标,环保署也已组成“空气污染防制技术咨询小组”,由台湾大学兼任教授张能复领军,由空气品质规划管理、固定污染源、移动污染源及空气品质净化区设置维护等各项领域共15名专家组成。

“该技术咨询小组除会透过书面审查各县市提报执行情形外,本年度也会到6都进行现场查核,今天首站考核高雄环保局。”环保署补充,中央已订定“清净空气行动计划”,各地方政府也订定公告“空气污染防制计划”,每年执行的“空气品质维护改善计划”超过300项,投入经费达新台币35亿元,盼能透过中央与地方更积极合作行动,加速改善空污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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