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落实消费者保护 消保律师团提四建议

人气: 34
【字号】    
   标签: tags: , , ,

【大纪元2016年01月08日讯】(大纪元记者赖瑞台湾台中报导)近年来食安问题频传,为保障消费者权益,中彰投消保联合律师团8日于台中市政府举办成果发表会,对行政政院提出4大修正建议,作为《消费者保护法》之修正参考,希望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并有效遏止食安乱象。

台湾近年来食安问题层出不穷,顶新案一审无罪判决更令社会哗然,政府法令在保障弱势消费者方面明显不足,中彰投消保联合律师团因此提出四点修正方向,包括“中央及地方政府机关得提起团体诉讼”、“消保团体之公益诉讼以及消费者保护基金之设置”、“简化财产保全程序,避免业者脱产”、“建立消费者优先一般债权、罚锾及罚金之受偿程序”等《消保法》4大修正建议,希望行政院列入《消保法》之修正参考,与消费者站在同一阵线,对抗黑心业者。

台中市副市长潘文忠指出,消费者纠纷过去皆由民间团体代为打团体诉讼,未来具有公权力的政府机关应挺身而出,为人民争取应有的权益,另外,目前证据保全程序旷日费时,消保团体即使胜诉,不肖业者或公司行号可能早已恶意脱产,为保障消费者受偿权益,希望简化财产保全程序,增列于声请假扣押、假执行或其他保全措施时,不必释明原因,也不需提供担保。

台中、彰化、南投等三县市政府会后将共同会衔,将《消保法》修正建议案送入行政院审议,希望敦促中央妥为修正《消保法》,让团体诉讼能真正落实消费者保护,达到市场信心重建的效果。

责任编辑:罗令尹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