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飙车撞死流浪汉 华青被判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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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10月18日讯】(大纪元记者蔡溶纽约报导)因在华埠市区飙车,将一名闯红灯横穿马路的流浪汉撞死,25岁华青林丹尼(Danny Lin,音译)昨天(10月17日)被判入狱1年8个月至5年。

据起诉书,2014年11月24日晚约7时,林丹尼驾驶宝马车在华埠包厘街夹利温顿街(Rivington Street)附近,将横穿马路的57岁流浪汉佩里(Robert Perry)撞死。检方指控,事发路段限速每小时25哩,而该宝马车当时以大约55哩的时速飞驰,以致将受害者撞飞到140多呎之外。肇事的宝马车前缘右侧凹陷,挡风玻璃呈蜘蛛网一般碎裂。在撞倒受害人之后,林丹尼的宝马车又冲上人行道,最终撞上一个消防栓才停了下来,差点撞上几名路人。林丹尼今年7月被陪审团认定“二级误杀罪”成立。

助理检察官David Drucker指出,林丹尼热衷飙车,不顾后果,“有意识的无视飙车的危险”,这种不负责任的驾驶行为是导致受害者命丧轮下的主要原因,决不能姑息,建议对林丹尼判刑3年4个月至10年。林丹尼的代表律师为他辩护说,这是意外事件,不是罪案,认为判林丹尼在社区劳动或在家服刑“更为适当”。林丹尼也简短发言,承诺以后开车会更小心。

法官认为,林丹尼开车把行人撞死,速度比时速限制翻了一倍,从其车祸前的短信、微信,还有他身上的刺青(为电影“玩命关头”男主角生前名言:如果有一天我死于超速,请不要为我哭泣,因为我是含笑而死),和驾驶座前方挡风玻璃上的贴纸内容(“我知道、我知道,你要我的驾照和行车登记(I Know I Know License & Registration)”),均说明林丹尼的思维状态,鲁莽驾驶和超速是重要的肇事原因,社会不能鼓励这种行为。法官不接受辩方“不入狱”的提议,最后判林丹尼入狱1年8个月至5年。

曼哈顿地区检察官万斯(Cyrus Vance)在法官量刑后说,尽管市府在公共安全方面取得一些成果,但总有些行人、自行车骑士和守法的司机无辜死于鲁莽驾驶人的轮下。“林丹尼以高于限速一倍的车速在包厘街飞驰,他的鲁莽驾驶导致佩里死亡,还差点撞上几名路人,我们会继续让那些已犯下‘危险驾驶引致他人死亡’罪行的司机,对他们造成的伤害负责,降低车祸死亡人数。”◇

责任编辑:艾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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