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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院三读 可带动物用药入境供宠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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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10月21日讯】立法院今天三读修正通过动物用药品管理法部分条文,开放民众携带动物用药入境供宠物使用,种类、剂量、数量由农委会会同财政部公告。

因民众饲养宠物风气日盛,时有民众自国外携入动物用药供自家宠物使用的需求,因属自家宠物使用,造成其他动物危害风险极低。对此,立法院今天三读修正通过动物用药品管理法部分条文,开放饲主携带一定种类、剂型或数量的宠物用药进口,供自家宠物使用。

法案明订,旅客或随交通工具服务人员可携带依照微生物学、免疫学、分子生物学学理制造,专供预防治疗动物疾病药品外的动物用药入境,供自家宠物使用;其种类、剂型、数量,则由农委会会同财政部公告之。但制造或输出动物用伪药,若无上述情况,将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科新台币450万元以下罚金。

同时,为避免不肖业者贩售非属动物用药品却宣称具疗效之产品,误导民众认知,此法案也增列非动物用药品,不得有具有预防、治疗动物疾病或促进、调节动物生理机能的标示、宣传或广告。违者可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锾。

另外,法案中也限定仅动物用药品制造业者得为动物用药品之标示、宣传或广告,且动物用药品之标示不得表示、暗示或影射具有超越登记内容范围、虚伪夸张之成分或效能,违者同样可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锾。(转自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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