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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动力 台府院党决策会拍板修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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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10月24日讯】总统蔡英文主持的府院党“执政决策协调会议”今天拍板决定,要全面检讨修正公司法,希望检讨修正后的公司法,能成为创新者发展的动力,而不再是创业的障碍。

府院党“执政决策协调会议”今天请国家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陈添枝、副主委龚明鑫报告“重要财经法规(公司法)调整进度”,会中并达成多项结论。

总统府发言人黄重谚会后转述5项结论,如下:

一、社会快速变迁,新创产业的出现为经济型态带来钜变,对行政部门业务推展与法规之调适,已形成巨大挑战。因此政府有责任主动检视主管法规如何因应调整。

二、公司法是企业与经济发展的基础法制。现行公司法设计老旧,以大型制造业为规范原型,着重有形资产、偏向管制模式,组织结构僵固,造成产业转型及创新的困难。本次全盘修正与我国产业转型与创新密切相关,是带领我国冲出既有格局的重要立法,不宜拖延。请相关机关积极办理,并充分与各界沟通以凝聚改革共识。

三、此次公司法的全面检讨修正,最重要的目标在于让相关的法规范赶上时代及当前经济环境的变迁,同时也引领社会在价值观念上的更新。未来,资本不再是发展经济唯一的主导力量,创新与技术的养成与拥有,也是最重要的资产。希望检讨修正后的公司法,能成为创新者发展的动力,而不再是创业的障碍。

四、公司法的修法不仅是条文的更新,更是思考价值的结构性改变。对此,由国发会主导的修法研议小组应纳入各界意见与需求,并注意社会沟通。法案从研议、起草与立法过程都应该尽可能与社会沟通。期待这项法律有领先时代的改变,但也要注意立法的完备,执行更要注意沟通。

五、财经法规之健全攸关我国经济竞争力,请国发会持续会同各机关检视相关法制议题,并掌握国际最新发展趋势,积极推动财经法制改革工作。(转自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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