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庸控告大陆作家侵权 求偿500万人民币

人气 5505

【大纪元2016年10月25日讯】香港著名武侠小说家金庸,控告中国大陆幻想文学作家江南的著作“此间的少年”侵权,借用金庸作品的人物名称,要求赔偿人民币500万元(约2,300万台币)。

据中央社综合南方都市报及新浪微博的报导,本名查良镛的金庸于10月11日向广州天河区人民法院递交状书,控告江南(本名杨治)及相关出版公司侵权。

南方都市报的报导表示,今年93岁的金庸要求江南立即停止侵犯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停止复制、发行小说“此间的少年”,封存并销毁库存图书,以及公开道歉。金庸同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500万元。

据报导,“此间的少年”是江南的第一部作品,用武侠人物的视角记录着自己的青春;著作最初在网路发表,讲述在汴京大学,乔峰、郭靖、令狐冲等大侠们的校园故事。

报导表示,江南23日接受华西都市报采访时,不否认“此间的少年”借用了金庸小说中的人物名,但当时觉得这是校园小说,并不是武侠。他说,曾咨询过律师的意见,律师说没事才出版的。对于被金庸起诉侵权,江南表示“摸不着头脑”。

金庸是浙江海宁人,在共产党占领中国大陆后,1948年由大陆移居香港。金庸是香港最高荣衔“大紫荆勋章” 获得者、华人作家首富。金庸与古龙、梁羽生并称为中国武侠小说三大宗师。他创作包括《射雕英雄传》、《神雕侠侣》、《天龙八部》、《笑傲江湖》、《倚天屠龙记》等14部脍炙人口的武侠小说。

责任编辑:钟元

相关新闻
【史海】金庸父亲“镇反”运动中被杀
金庸与徐志摩琼瑶一家亲 笔下表哥皆薄情
喜迎金庸92岁寿 张纪中黄晓明等送祝福
金庸和胡耀邦秘书追忆胡的历史细节曝光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