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永健选举舞弊囚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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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10月27日讯】网台主持郑永健被控在去年区议会选举贿选,周一被裁定6项选举舞弊及一项串谋选举舞弊罪成,他昨日被判监4年。另外两名“全民自发”成员顾家豪及陈建隆,则串谋选举舞弊罪成,分别判监2年半及2年4个月。

法官彭中屏在判刑时表示,贿选是严重罪行,损害市民对选举制度的信心,影响香港民主发展进程,法庭必须向巿民发出明确信息,贿选者必须受到严惩,以示阻吓。案中三名被告干犯的选举舞弊行为极为严重,公然漠视公平选举制度,郑永健虽然不是主脑,但担当前线重要角色,向候选人提供高达20万元贿款,更附有名单,涉及多个选区,损害选举的程度比过往案例高,判郑永健监禁4年。

同案中接受贿赂的两名“全民自发”成员32岁装修工人顾家豪,以及37岁商人陈建隆,分别判监2年半及2年4个月。彭中屏亦下令顾家豪须向政府支付3万6千元作为赔偿。

案情指32岁网台主持、侍应郑永健与“全民自发”创立人顾家豪、全民自发成员陈建隆及另一名成员2015年7月12日及19日会面。会面期间,他们一同串谋使顾家豪从郑永健收受一笔15万元至20万元的款项,令陈建隆在区选指定的选区参选。郑永健之后在7至9月间,接触多个本土组织,利诱他们在区议会选举中到指定约40个选区参选,涉及贿款过百万元。

郑永健25日在区域法院被裁定6项选举舞弊罪成立,他同时与顾家豪和陈建隆被裁定1项串谋选举舞弊罪成。◇

责任编辑: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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