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活摘和器官贩卖 澳新州议员提修订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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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11月14日讯】(大纪元澳洲悉尼记者站报导)11月10日,澳大利亚新洲绿党上议员及司法发言人舒布瑞杰(David Shoebridge)向州议会提交了“ 2016年人体组织修订案(人体器官贩卖)条例法案”。该草案旨在禁止新州居民去海外器官旅游,并以不道德的方法获取人体器官和接受器官移植。同时,以此发出强烈的信息,谴责活摘器官和器官贩卖,无论该罪行在哪里发生。

舒布瑞杰表示,提出修订草案是因为现行的新州法律禁止人体组织的交易,但对可能在海外接受的器官移植没有法律制约性。而有医疗专业人员的信息证据表明,新州居民在海外接受不道德的器官移植,所用的器官或人体组织或是在黑市上购买,或来之于未经本人同意的强行摘取。

他说:“这项法案将规定新州居民以非法和不道德的手段获得人体器官的行为是犯罪,即使这种情况发生在海外。这包括未经他人同意而摘除他们的器官,以及器官贩卖。一般来讲,往往是穷人和弱势者被欺骗利用,出卖器官,从而导致终生的并发症。”

谈到法案中对触犯法律的量刑时,舒布瑞杰说:“涉及人体组织或器官买卖的最高惩罚为40个惩罚点(罚款量, 110澳元/惩罚点)或监禁6个月,或两者兼施之。 如果可以合理地预计被摘除器官者会因此而被杀死,则最高刑罚可达25年监禁。”

他强调说:“全球的器官贸易正在增长,对新州居民去海外旅行和通过不道德手段购买器官的诱惑也在增长。 我们需要发出一个强烈的信息,我们不会容忍这种行为在新州发生,我们也不能接受它发生在海外。”

舒布瑞杰告诉议会,草案的目的是:(a)增加对人体器官和其他人体组织进行商业贸易的惩罚;(b)对使用未经本人同意而被摘取的器官和其他人体组织的人的行为定罪,(c)规定注册医生有责任举报任何有合法理由怀疑的病人通过商业交易获取器官或其他人体组织,或未经适当同意而取得器官。不遵守这一规定将被认为是“不合格专业行为”,可能导致医生被暂时吊销执照或注销医生注册。

他也谈到,将此草案定为法律的好处在于:1. 提高新州医生和社区对非法摘取器官和人体组织贩卖罪行的关注。2. 警告那些参与器官贩卖的人,新州居民将不再参与这种不人道的交易。3. 运用(法律的)域外效力发出强烈信息,谴责活摘器官和器官贩卖,不管它在哪里发生。4.将有助于在澳洲和新州引起对提高器官捐赠率的必要性的认识。

当天绿党的修订法案在州议会获得跨党派的支持,两名基督民主党上议员表示将支持法案的通过。基督民主党领袖弗瑞德•尼尔(Fred Nile)和议员保罗•格林(Paul Green)都表示反对活摘器官,认为这是非法的,是不道德的。尼尔说:“任何国家或医生都没有权利强制摘取器官或夺取他人的生命。如果该法案通过,将给还在进行强摘器官的政府或个人一个强烈的信息,这样的行为应立即停止。”

舒布瑞杰首次向新州洲议会提出“人体组织修订案(人体器官贩卖)条例草案”是在2013年的2月19日,目的是阻止活摘器官和器官贩卖。他当时表示:“随着医学的进步,也提高了器官移植的成功率,同时非法摘取和贩卖器官也在增加。 在国际上,这导致了市场的发展,使得那些有钱买器官的人能够到访发生强制摘取器官的国家,以接受能救命的(器官)移植。 这造成了实际的和持续的人权侵犯。最糟糕的是,活摘器官可以看到人们因(器官)需求而被杀害,一个人的生命被故意夺取以救另一个生命。虽然大多数国家的法律禁止销售和强制摘取人体器官,但这些现象在一些国家仍然普遍存在。 其中包括我们区域的一些国家,如中国。”

他当时建议:“解决这一残酷贸易的方法之一是,诸如澳大利亚等国家禁止其公民和居民接受被贩卖的器官,无论移植在哪里进行。澳洲公民接受通过非法和不道德手段获得器官的行为将是一种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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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熔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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