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处理核废料 台政院拟设专职机构

人气: 10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2016年11月17日讯】(大纪元记萧轩台湾台北报导)为妥善处置核废料,行政院会17日通过“行政法人放射性废弃物管理中心设置条例”,将设立专责机构并设有董事11~15人,其中社会公正人士、民团和核废料处置场当地居民代表不得少于1/3,以落实公民参与和全民监督。

行政院长林全表示,为因应核电厂陆续届龄除役,将设立行政法人专责机构推动核废料最终处置作业。林全并请经济部积极向立法院各党团委员沟通协调,尽速完成立法程序,早日推动核废料处置。

为达2025非核家园政策目标,各核电厂将在近10年内开始除役,兰屿贮存场及各核电厂的放射性废弃物将移往最终处置场。经济部次长杨伟甫表示,经济部参考主要核能发电国家经验,规划设置核废料管理专责机构。

放射性废弃物管理中心设有11至15人董事会,其中社会公正人士、民团和核废料处置场当地居民代表不得少于1/3,以落实公民参与,预算也必须受立法院监督。

责任编辑:吕美琪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