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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兼任教师明年纳劳基法 台高教工会:恐被迫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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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11月27日讯】(大纪元记者江禹婵台北报导)为解决大专院校兼任教师缺乏法令保障问题,劳动部上月初预告,大专校院“未具本职”的兼任教师,将于明年8月1日起适用《劳动基准法》,但是,多数大学因为不想增加雇用成本,或明或暗地表示明年起不再续聘未具本职的兼任教师。教育部表示,学校不应以此为理由而不续聘,将再和学校沟通。

高教工会向立委陈情,有些大学因为不想增加雇用成本,不再续聘未具本职的兼任教师,例如:实践大学某院务会议纪录,明年度下学期起不再续聘未具本职兼任教师,极可能引发兼任教师失业潮,要求劳动部应将兼任教师一体纳入《劳动基准法》,不应切割适用。

若适用《劳动基准法》,将享有提拨劳退新制退休金、加班费、资遣费、特休假、有薪产假、资遣费等权利,根据劳动部预估,适用人数约1.3万人。有许多私立大学不想增加雇用成本,开始清查兼任教师身份,未来可能不会续聘或新聘未具本职的兼任教师。

例如:实践大学某院务会议纪录两点结论,一是自明年上学期不新聘未具本职兼任教师;下学期起一律不再聘任未具本职兼任教师。台北城市科技大学也宣示,自明年下学期起,兼任教师优先聘用两种对象,一是具其他专职身份,另一为已领军公教劳各项老年给付者,等于间接排除不具本职兼任教师。

高教工会说,过去指定各个行业适用《劳动基准法》,从未切割对象,这次却仅限未具本职兼任教师,只因为大学想省成本。劳动部为了配合教育部,教育部却为了配合大学,最先被牺牲的反而是这群人。如果一体适用,全数纳入《劳动基准法》,就不会有后遗症。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长李彦仪回应,当初因为部分兼任老师无本职,相关保险、福利不足,经过讨论后,希望让没有本职的兼任教师可纳入《劳动基准法》,可获得较多保障。学校不应该以这个当理由,不续聘未具本职的兼任教师,对传出相关讯息的学校,教育部将再与学校沟通。

因应少子女化现象,教育部希望逐年调降师生比,未来也考虑取消“4个兼任教师折抵1个专任教师”规定,希望学校多将兼任教师聘为专任教师。但学校要多聘专任教师,需要人事成本和相关机制的协助,教育部将逐步规划相关配套措施,协助学校提升专任教师比例。◇

责任编辑:芸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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