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公司涉28亿元股权代持案 神秘掮客左右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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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11月29日讯】(大纪元记者杨一帆综合报导)上海一公司涉价值28.62亿元(人民币,下同)新华人寿股权代持纠纷案,北京市高院和最高法院对相关案件作出截然不同的判决。更吊诡的是,有自称掌握案情、左右判决的“司法代理人”游走于纠纷双方。 大陆司法腐败再引发关注。

上海一公司代持新华人寿 9%股权引发纠纷

据财新网11月28日报导,2005年末,香港博智资本基金公司(下称博智资本)除了公开持有新华人寿保险公司(下称新华人寿)4.5%股权,还拥有其另外9%股权。这9%股权名义上由上海亚创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其资金则完全出自博智资本。代持安排是为了规避当时保险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限制。

2005年12月1日,博智资本与亚创控股签订协议,委托其代博智资本持有新华人寿9%股分,共计10,800万股。协议明确规定,“亚创控股通过上述股权转让而取得的新华人寿股分、以及与该等股分相关的一切权益和权利,均归博智所有,亚创控股对该等股分不享有任何实际权益和权利”,“博智资本可在任何时间要求解除代持关系……”

亚创控股代博智资本成为名义持有新华人寿9%股分的股东,博智资本依约向亚创控股支付了服务费(公关费)、顾问费、年费共计153万美元。

代持协议签订后半年,2006年6月,亚创控股的控制权转让给陈嘉伟,亚创控股更名为上海鸿元公司。

2010年10月,新华人寿发布公告,开始增资扩股,准备上市,增资方可按照每持有12股认购14股的比例认购新增股分,每股认购价格10元,增资扩股的截止时间为同年11月26日,过期将丧失增资认股权。

博智资本为此多次要求鸿元公司交还其代持的股分,但陈嘉伟拒绝配合转让。鸿元公司进而直接向新华人寿入资4.5亿元,欲自行增资认股。

为了不丧失新华人寿增资扩股的认股权,博智公司不得不与鸿元公司谈判妥协。 这部分股权最终转让给第三方,除博智资本获得21.6亿元股权转让款,并未出资的鸿元也拿到7.02亿元“赎金”。签订协议后,新华人寿将鸿元公司打入的4.5亿元增资款退回。

北京高院和最高院截然不同的判决

2011年5月上述转让完成,博智资本即向北京市高级法院(下称“北京市高院”)对鸿元公司等提起诉讼,称系因鸿元公司胁迫才签下转让条款,要求鸿元公司归还7.02亿元不当获利。

2012年11月,北京高院一审判决博智资本胜诉,鸿元公司向博智资本返还7.02亿元。

鸿元公司随即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诉。2014年6月,最高法二审改判鸿元公司胜诉。判决书认为,双方之间应认定为委托投资合同关系, 7.02亿元为委托投资的收益。

此后博智资本提起再审程序,被最高院于2015年6月驳回。当年8月,博智资本向最高检察院提出监督申请,最高检于同年10月受理。7.02亿元款项的大部分被博智资本申请冻结。目前,博智资本的监督申请尚未有结论。

左右判决的神秘掮客罗集中

报导称,剧情连续反转,不仅仅在于法律认定的分歧与复杂。博智资本指,在一二审之间,有自称神通广大、索价奇高的司法掮客活跃其间,扮演了左右判决的角色。

2014年1月23日,一吴姓男子来到博智资本香港办公室,紧急约见香港博智资本CEO宦国苍,称其受一名叫北京“大伟”的人之托来相商要事。

第二天,“大伟”致电宦国苍称:“1月21日最高法召开的审判委员会的结果你们是否已有所知,情况对你司不利,赞成改判的占了多数。”其还向宦国苍讲述了开会的一些内情,并表示可以安排有审判决定权的人直接见面商谈条件。宦国仓予以拒绝。

2014年6月,最高法二审果然推翻北京市高院一审判决。

宦国苍震惊之余,逐步了解神秘人物“大伟”。此人真名叫罗集中,1962年12月出生于广东惠州,曾是上海亿高金银制品有限公司实际负责人。他于2009年因非法经营罪被上海市黄浦区法院判刑1年9个月,取保后潜逃境外,目前被上海警方网上追逃。

宦国苍表示,各方证据显示,罗集中的背景不简单,他和某些重量级法官和关系户律师所过从甚密。

一位认识罗集中的人士也表示:“很多官员、老板的小孩在洛杉矶,大伟在那边帮助照顾一下,帮着毕业找工作,搞个身份。他这种关系不少,在北京的一些关系也是他运作的。”

宦国苍称,在罗集中方面与他的通信及面谈过程中,对方称原本是想代理博智投资一方,遭到拒绝后才转向鸿元公司;不料鸿元官司虽胜,但7.02亿元款项的大部分已被博智申请冻结,各方的利益并未落实,因此不断继续斡旋。

2014年9月11日,即最高法二审判决三个月后,罗集中再次给宦国苍打来电话,催促博智资本考虑和解、放钱事宜。

2016年1月30日、2月4日,罗集中给宦国苍的短信谈和解事宜,并称,他是中间调和之人,有能力促成这和解。

鸿元公司在二审聘用了北京的国宏律师事务所、东卫律师事务所。有材料显示,东卫律师事务所以及罗集中控制的深圳冠爵商业顾问服务有限公司(下称深圳冠爵)作为一方,在本案要按诉讼标的的20%向鸿元收取律师费及奖励。

罗集中或涉奚晓明案

报导称,有线索表明,2015年7月最高法院副院长奚晓明被调查后,罗集中极为关注,并指令其女将深圳冠爵关闭。

在目前对外公布的奚晓明案情中,没有罗集中的名字,但确实有司法掮客的身影。2015年8月20日,中共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一次公开讲话中谈到奚晓明案时称,奚晓明同个别违法律师、司法掮客、不法商人相互勾结,收受巨额贿赂。

去年7月12日,奚晓明被调查,之后被“双开”,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奚晓明是“十八大”以来中共司法系统落马的“首虎”。

官方通报称,奚晓明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在民事诉讼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违反保密纪律,泄露审判工作秘密。

据报,在对奚晓明实施调查的当天,办案人员在其儿子奚众家中抄出3亿现金,奚众被当场带走审查。

奚众利用奚晓明在中共最高法院的权势,在深圳开办律师事务所,大量接手特大经济纠纷案件和其它案件,收取巨额代理费用,然后通过奚晓明或明或暗地打招呼、暗示或影响,干预省、地、市三级法院的审判,使得本不可能胜诉的案件如愿判决。#

责任编辑:孙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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