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恩宠谈产权法出台背后的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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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12月01日讯】(大纪元记者骆亚采访报导)11月27日,北京中央政府推出《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简称意见)》,这个文件出台引起巨大涟漪,上海著名维权律师郑恩宠向大纪元介绍《意见》出台背后的内情。

近日出台的这份意见书,在8月底中共深改组第27次会议上就获通过,在差不多三个月之后才全文公布。由于该意见书涉及解决八个方面的产权问题,将使未来中国法律体系发生重大变化,陆媒公布时配套了专家、学者的解读。

《意见》一上来就说明亟需完善产权保护制度的重要原因,“国有产权由于所有者和代理人关系不够清晰,存在内部人控制、关联交易等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利用公权力侵害私有产权、违法查封扣押冻结民营企业财产等现象时有发生;知识产权保护不力,侵权易发多发。”

《意见》还提出了具体的做法:加强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保护、完善平等保护产权的法律制度、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严格规范涉案财产处置的法律程序、审慎把握处理产权和经济纠纷的司法政策、完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完善财产征收征用制度等等。

很多专家学者在谈及出台这个产权法制度的背景时,一般都会谈及民营企业家没有信心想跑路投资海外。

微信公号侠客岛解读时表示:“今年以来,民间投资意愿悬崖式下降。比如1-5月,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仅为3.9%,创下了2000年5月,也就是16年以来的新低。” “国内民间投资意愿一降再降,同时民间投资外流现象上升。”因此出台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是提振民营企业家的信心。

郑恩宠向大纪元记者表示,这个《意见》的出台另一个背景,是对《民法总则》起草的分歧作出一个裁判。

“《民法总则》的起草过程当中充满了争论,中国的法学家,包括民法学者看到中央要起草《民法总则》,大家都很高兴投入了自己的精力,最后大家又丧失了信心。因为民法总则确实是保护私有财产的,那现在中共的制度是国有财产统治一切的,私有财产是附属的,像自留地,因此在这样情况下,起草民法总则根本不行的。你现在要起草民法总则来保护私有财产,必须对现定宪法作重大修改,但当局没有拿出修改宪法的时间表。”

郑恩宠强调:“六中全会后,中央公布这份文件,第一,配合《民法总则》的修改,责任非常重大,人大副委员长亲自到上海开座谈会,我们内部人知道分歧是非常大的;

第二,这份文件出台,预示中共经济处于非常危急的时刻。按官方说法,中国现在的GDP人均达到7,800美元,已经到了中等发展国家,但是文章也暗示,尽管如此根本没有走出困境。因此产权制度不改革,问题非常大的,形势非常严峻;

第三,如果这个文件再不执行的话,中共政权面临亡党亡国。现在不但是手无寸铁的老百姓,大陆中产阶级、白领阶层、以及几百万至上千亿一些的民营企业家,他们对共产党制度也不满,官民矛盾凸显。中共本身也看到这一点,想把民营企业家团结过来,作为自己执政的基础。中共自己公布的数据,民营企业家现在养活了中国70%的就业人员。”

郑恩宠对此进行进一步解读:“我最近研究了一下习近平多次提到的亡党亡国问题。亡党是亡中国共产党,亡国是亡中华人民共和国。可能一个新的政权起来后,他的国名不叫中华人民共和国。因此,只不过是政权的更替,建立一个新的国家。”

他认为,在习近平主政期间,这个产权制度的纲领性的文件不能变成宪法或几百部商事法律、经济法律、民事法律等进行重大修改的话,他什么事情都办不下去。

他举例说,当年温家宝在的时候,拆迁征地补偿出了好多自焚案件,国务院法制办找了北京大学等5位专家研究,当时就鉴定了公共利益,比如建写字楼、建公园、建高速公路,都不是公共的,你带商业目的的,所谓公共利益是军事设施、国防公用设施、政府大楼等。

“当时这个公共利益遭到了所有地方政府的反对,说我们不用干下去了。开会开了一半大家都散伙了。在温家宝时期有一个比较有利的拆迁法又回到起点:就是政府批准的项目都是公共利益。因此建大楼、建宾馆、建党校等都是公共利益。”

“温家宝当年要对农村的房子怎么征地拆迁要制定一部法律,到现在都没有制定出来,因为你土地法不修改、宪法不修改,后面没法做。”#

责任编辑: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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