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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劳基法修法通过 1例1休取消7天国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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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12月06日讯】台湾立法院院会12月6日晚间三读修正通过劳基法部分条文,确定劳工周休二日为“一例一休”(未来劳工每7日中至少应有2日休息,1日为例假,1日为休息日);删除7天国定假日,明年起全国放假一致;及修正特休假规定(劳工工作满半年即有3天特休假)。

台劳基法修法通过 1例1休删7天国定假
台湾立法院院会12月6日处理劳基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在经过一整天的议事抗争后,夜间终于通过三读,主席、立法院长苏嘉全(图)敲槌底定。(中央社)

场外抗争场内冲突 劳基法争议落幕

据中央社报导,立法院院会今天排定处理劳基法修正案,为了抗议删除7天假,多个劳团约上百位民众一早就到立法院青岛东路侧门抗议。国民党立法院党团一早便占据了议场主席台,表达坚持拒删7天假及全国休假一致的诉求。为此,立法院长苏嘉全也再度召集朝野协商,但从上午协商至下午,仍无共识,国民党在退出协商后,也在议场内表示,要坚持捍卫劳工权益,“要力守主席台”。

国民党立委12月6日在立法院,进入议场群占主席台,反对劳基法修法直接二、三读,呼口号表达抗争诉求。(中央社)

但民进党立委随后进入议场,从主席台两侧的入口开始突破,试图将占据在主席台的国民党立委推出主席台,双方就此爆发激烈肢体冲突,多位朝野立委因此受伤,甚至送医治疗,最终,民进党以人数优势,顺利夺回主席台,让苏嘉全站上主席台主持会议。苏嘉全宣布开会,并通过民进党团所提出的延长会议时间的提案,决定挑灯夜战,随即便开始针对劳基法部分条文修正的修正案,进行逐条表决的表决大战。

台劳基法修法通过 1例1休删7天国定假
中华民国立法院朝野立委12月6日为劳基法修法爆发肢体冲突,在民进党立委成功抢回被国民党立委罢占的主席台后,立法院长苏嘉全(后左5)在下午4时30分进入议场,宣布按铃表决。(中央社)

而就在劳基法第38条有关特休假的修正案二读表决通过,国民党来到议场大门外召开记者会,强调民进党是多数暴力,政策发夹弯,更称今天是劳工最黑暗的一天。记者会结束后,国民党团成员也以退席表达最终的抗议。

最终,劳基法部分条文顺利完成三读修正,民进党立法院党团干事长吴秉叡表示,敢很大声的保证,或许今天通过的版本不是符合所有人的最高期望,但绝对比以前的版本进步很多,这也是民进党负责任的表现,这法案通过,也绝对能让劳工享受到更好的权利。

台劳基法修法通过 1例1休删7天国定假
台湾立法院6日三读通过劳基法,删除劳工7天假。时代力量执行党主席黄国昌(右)说,时力透过每个场合说理、实质辩论,但因努力不够,“没版法案照希望的条文通过,感觉非常遗憾”。(中央社)

时代力量执行党主席黄国昌说,透过每个场合说理、实质辩论,但因努力不够,“没办法按照希望的条文通过,感觉非常遗憾”。

今天下午院会开始审查时,劳团开始向立法院投掷烟雾弹,并和警方爆发推挤冲突,但双方很快就冷静下来。随后劳团直接在现场撒冥纸且焚烧冥纸跟蔡总统参选时的竞选LOGO旗帜。立法院今天二读表决通过删除劳工7天假,在立法院外抗争一整天的劳动团体,于晚间8时30分左右宣布停止绝食和抗议活动,但会持续紧盯相关议题,“抗争到底”。

立法院长苏嘉全今天经过14小时协商与院会三读修正通过劳基法修正后说,期盼朝野党团尊重与遵守协商结论,也盼彼此包容,执政党体谅在野党,在野党体谅当家的困难,互相合作。

立院三读通过修正劳基法

一例一休规定,例假日原则不能出勤,但休息日若经劳雇协商,劳工仍可出勤。针对若雇主要让劳工在休息日工作,修正第39条明订,劳工于休息日工作,工资应加倍发给,而修正后第24条也增订劳工在休息日工作,雇主应给付的工资加给。修正后24条增订,劳工在休息日工作,前2小时加发1.33倍工资,第3个小时起,加发1.66倍工资。而休息日工作时间及工资计算,4小时以内以4小时计;逾4小时至8小时内以8小时计;逾8小时至12小时内以12小时计。

针对国定假日部分,现行劳基法规定应休假的国定假日,由中央主管机关规定,而根据劳基法施行细则规定,劳工全年总共有19天应放假之国定假日。而为了让全国放假一致,第37条经修正后明订,将国定假日规定与内政部主管的“纪念日及节日实施办法”所定的应放假之日一致,全年总共只有12天应放假之国定假日,并明订于明年1月1日施行。

针对特休假部分,修正后第38条明订,劳工在同一雇主工作满半年以上未满1年,给予3天特休假;1年以上未满2年,7天;2年以上未满3年,10天;3年以上未满5年,14天;5年以上未满10年,15天;10年以上每年加1天至30天。同时第38条增订,特休假由劳工排定,若特休假未休完,雇主应发给工资。而雇主应将劳工每年特休及未休假所发给的工资数额,记载于劳工工资清册,每年定期将其内容以书面通知劳工。若雇主认为其权利不存在,应负举证责任。

而针对轮班制的劳工,现行条文仅规定在更换班次时,应给予适当的休息时间,此次修正第34条也明订,至少应有连续11小时的休息时间。另外,针对裁罚的部分,由于现行的劳基法第79条对于违反工资、工时等条文的罚锾仅新台币2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导致雇主或企业宁可缴罚锾而拒绝遵守相关规定。修正后将罚锾提高到2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且为强化雇主责任,亦增订主管机关得依事业规模、违反人数或情节,加重其罚锾至法定罚锾最高额1/2。

台劳基法修法三读大事记

立法院院会今天三读修正通过劳基法,确定劳工周休二日为“一例一休”、删除7天假、修正特休假规定等,以下为劳基法修正三读大事记。

6月30日:行政院发文函请立法院审议“劳动基准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

7月12日:立法院院会一读付委。

7月21日:立法院临时会,社福及卫环委员会初审劳基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但因会议主席由林淑芬改为吴玉琴,时代力量党团、国民党团分别霸占主席台,初审失败。

10月3日:总统蔡英文在执政决策协调会议中拍板,决定为了回归全国假期一致,并增加劳工特休假方式作为配套。

10月5日:社福及卫环委员会召委陈莹,混乱中将一例一休法案宣读后即交付朝野协商,遭质疑程序不完备,后续引发勘验当日会议录影、录音等争议,陈莹遭外界指为“一分莹”。

10月25日:劳团赴立院抗议劳基法修法要砍掉7天假,蛋洗立院,并有10多人翻墙进到立法院内。

10月26日:社福及卫环委员会为确定议事录,蓝绿立委都占领主席台,并爆发推挤冲突,当晚民进党立委夜宿立法院。

10月27日:社福及卫环委员会今天为了确认日前审查劳基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当天的议事录,朝野再度爆发冲突,冲突中确认议事录。

10月28日:国民党团开始多次占领立法院院会主席台。

11月8日:立法院朝野协商达成共识,9日各党团推派代表共同勘验10月5日卫环委员会议的录影、录音。

11月9日:社福及卫环委员会勘验10月5日会议的录影、录音,随后朝野协商达成共识,决定重开委员会审查劳基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

11月14、17日:社福及卫环委员会重审劳基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

11月16日:劳基法修法公听会,爆发激烈的肢体冲突,主席、民进党召委陈莹在推挤中跌倒送医;劳团因不满公听会沦为民进党的橡皮图章,决定集体退席抗议,回到立法院门口继续绝食。

11月30日、12月1日:社福及卫环委员会2度协商,都未达成共识。

12月2日:国民党团再次占据院会主席台,立法院外发生抗议群众拉扯民进党立法院党团总召柯建铭倒地的意外,全案无法顺利二、三读,但已进入大体讨论。

12月6日:蓝绿爆发推挤冲突,全案经表决后顺利二、三读。

责任编辑: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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