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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诈骗盛行 台刑警局:汇款前再次确认

诈骗集团看上电子邮件的便利,透过窃取邮件帐密,诱骗企业汇款。(刑事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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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12月09日讯】(大纪元记者陈懿胜台北报导)随着科技进步,越来越多企业采用电子邮件沟通,举凡交易订单、收据及汇款账号等,均可能透过邮件交流。诈骗集团看上电子邮件的便利,透过窃取邮件帐密,假冒请款方寄信,企业因而受骗汇款,刑事局提醒,企业应加强电子邮件系统安全,双方交易前需透过约定方式二次确认,增加交易安全性。

刑事局表示,电子邮件的变脸诈骗手法已经造成钜额损失,2015年侦破的“跨国骇客诈骗、洗钱集团”案,企业损失即达新台币5,141万余元,今年10月成功拦阻的一诈骗案,金额更高达新台币1亿5,360万元。

刑事局指出,诈骗集团是透过窃取企业间往来的电子邮件,并假冒请款方寄信要求更改汇款账号,若汇款方不察或基于信任未再向请款方求证,径行汇款至诈骗账号,待察觉后早已为时已晚。

刑事局呼吁,企业应加强电子邮件系统的安全,避免邮件遭不法第三方撷取窜改;提升员工资安意识,勿点击来路不明等可能为社交工程的邮件;此外,交易双方在汇款前,应以约定之方式再进行第二次确认,以增加交易安全性。◇

责任编辑:芸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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