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先忠:清官也发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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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2月15日讯】 “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这句封建社会的名言,今天放之中国大陆各县市仍皆准。有一位不富裕县的副局长,用生动的语言和讲故事的方式,论证了这句至理名言。

如今被选拔上的县长即使想清廉,也清廉不了。一年当中至少有两件人情礼节要应酬:一是传统新年,下属给你拜年,总不能拒之于门外。各局委办、各乡镇的主要负责人,他们不会像百姓那样的大包小包,而是轻轻松松地递个红包,里面少则装有千元,多则数千元,平均每包只算两千元吧,全县八十余个科局级单位,百六十个左右的红包,不就是三十二万元么!此外,还会有一些副职官员、表达谢意的人、准备求你办事的人,也常会趁此良机加入送红包的队伍中,八万元应不在话下。这么多红包户,新年又只有那么长的假,你一个人怎能回拜得了!这样四十万元,你难道说扔掉么?

二是生日,即使你个人不去张扬,但你的手下会有意无意地透露出去,有用意的人也一定能打听得到。那么这又有四十万元你扔不掉。此外,逢上县长一大家人有生老病死发生时,也是属下人们送礼的好机会。概算一下,每年至少有八十万元的例外收入,三年过后,总额将要超过二百四十万元。

更有趣味的是,这种送礼与收礼,没有任何一条法律或法规说它是属于贿赂,因而整个司法系统拿它没办法,纪委管不了,检察院更莫奈何!这也是经常见诸于报端的一句名言——“不能说明财产来源”的原因。

“同君一夜话,胜读十年书”。现在官员的腐败,县处级、地厅级、省部级,前仆后继,青出于蓝而胜于蓝,长江后浪推前浪势不可挡,从几十万见报,到几百万,再到几千万,现在是上亿了。越来越不觉稀奇,越来越不见死刑,百姓是越来越麻木了!

责任编辑:高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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