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丹:外出务工父母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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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2月25日讯】一周前,成都的一位小男孩在与即将返城务工的母亲告别时,撕心裂肺的喊出的那句“你们不能这样对我”,足以让中国无数有着类似经历的父母们痛彻心扉;而同是在一周前,民政部官员在某会上发表的“外出务工父母不履行监护责任将被追究法律责任”的言论,却像是再度往他们的伤口上撒盐,让那些不得不离开孩子的父母们更加苦不堪言。

面对着全中国有6100万农村留守儿童的现实,民政部却只将范围缩小到“个别的外出务工父母”的身上,并给这些“一小撮人”扣上“只生不养”的大帽子,甚至还威胁说,“造成严重后果的还要承担法律责任”,其目地绝不单纯。说起来,这套手法、这套官话让人感到熟悉,似乎在三年前,那句“常回家看看”被正式写入法律条款中时,有关部门就已给那些在外地工作的子女们念过此等“紧箍咒”了。

想来这辈上有老、下有小的青壮年着实可怜。一方面,他们需要承担在近前伺候父母、贴身养育子女的责任;另一方面,他们更需要为这种责任最终得以履行、不流于空谈,而不断的创造着不可或缺的经济来源。对于那些狠心抛下孩子、独自外出的父母而言,在谋生的当口,舐犊之情、监护之责,都要勉为其难的放下。而他们的背井离乡,正是为了挣得一家人都能活下去的口粮。因此,他们既无法陪伴家中、也无法拖家带口,显然不是道德问题、更不是法律问题,而只是“靠征地创收”的政府让他们“无地可耕”所造成的经济问题。

中国的农民之所以大批量的成为城市里的工人,最本质、却又最显而易见的原因,就是数以亿计的农民在农村被剥夺了赖以为生的土地,因此他们便只能向外寻找出路。而农村的鳏寡孤独、留守儿童的与日俱增,显然是从“农民工”这一特殊群体出现时就已然注定了。如果一直以来,农民能守着“一亩三分地”、带着一家老小勉强维生,那么谁又想成为抛弃老人、孩子的罪人?于舐犊情深的父母而言,孩子离别时的哀嚎、电话那段的哭闹,难道不比一纸政令更为奏效?

说到底,民政部此番大摆官威、言辞凿凿,也不过是故技重施而已,唯一的目地只在于推卸自身作为父母官的责任。事实上,他们口口声声拿来当依据、由政府印发的《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中,已明确指出,要“建立完善家庭、政府、学校、社会齐抓共管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而民政部官员也十分认同的表示,“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家庭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既然政府的文件以及官员的解读都已在表明,留守儿童也跟家庭以外的政府、学校、社会的管理有关,也同样是政府的重要职责,那么我们不禁要问,政府、学校、社会又该如何负起责任呢?而那些密切相关的部门,诸如民政部,是否也能找到相应的法律条文对其进行约束?如果官方并未按照法律或政令履行职责,是否同样要被追究责任?

通过这些官方难以回答的问题,我们仍会发现,政府、学校、社会、父母,这些对孩子而言同等重要的角色,他们的地位应该是平等的,谁又能“高人一等”呢?在大家都要共同承担的责任面前,谁又分的清孰多孰少、孰轻孰重?那有意搞特殊的,定然是想要逃避责任。

从民政部官员公开发表的辞令来看,他们显然并不认为,自己该与留守儿童的父母站在同一水平面、甚至是同一立场上。他们那副居高临下、扬言要对孩子父母追究法律责任的姿态,显然就是在发官威、对老百姓提出警告。集权治下,法律不过是官方为了管控老百姓而肆意挥舞的棍棒而已。至于那些不断生发出来的社会烂疮、国家顽疾,官员们根本不会去查找病根、竭力治疗,只要能源源不断的找到替罪羊,也就万事大吉了。因此,留守儿童的问题如今会以“父母负全责”来解决,是不难想像的。

责任编辑:莆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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