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镕基当年“超级大招”有望重出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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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3月12日讯】(大纪元记者刘晓真报导)近日有报导说,大陆将出台文件允许商业银行与负债公司直接“债转股”,以帮助企业摆脱目前的困境。目前这一消息尚未得到官方证实。但有分析人士认为,当局推出此措施的可能性很大,当年在亚洲金融风暴后,时任中共总理的朱镕基欲实现“国企三年脱困”而采用了三大招,其中之一就是“债转股”。

路透社3月10日援引两位消息人士报导称,中共央行有关司局已在起草相关银行债转股文件,允许商业银行处置一些不良债权时,将银行与企业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持股关系。此举意在经济下行时,帮助银行抑制正在上升的不良资产率,同时解决实体经济困难。消息说,这不是常态化的手法,银行也需要国务院特别批准。

大陆财经传媒人刘晓博10日在其博客上发文对此表示,他认为央行推出的可能性较大,因为有1999年的成功先例在。

他说,亚洲金融风暴之后,为了实现国企三年脱困,当时朱镕基使出了三大招:即“债转股”、用国债资金支持企业技术改造、企业上市融资。所谓的“债转股”,就是把国企欠银行的巨额贷款转换成股权。这样不仅让大企业解困,不再承担沉重的还款责任和巨额利息,同时银行的账面也清爽了很多,不良贷款比例大幅减少。

在那次“债转股”中,国有大银行剥离了高达1.4万亿(人民币,下同)的不良资产。

他还表示,此举一方面对实体经济构成利好。如果没有“债转股”,很多大型企业很难度过难关。而大型企业的批量倒闭,将带来大面积的失业,对经济影响很大;另一方面,此举对银行业也构成利好,可以化解外界对中国银行业不良贷款率上升的担忧。稳住了银行业,有助于稳住股市,也可稳住全社会对经济的信心。

但许多财经人士对此持不同看法。香港《苹果日报》11日报导,法国外贸银行大中华区高级经济学家彭蔼娆认为,该措施等同强制将银行的借贷业务转变为投资性质,透过成为股东收取股息取代还款,但相关企业多数经营出现问题,能否派息成疑,银行是否有专业人才将企业重塑成有盈利能力亦属未知数。她表示,措施唯一好处是即时拯救问题企业,但只会将坏帐问题拖长,是较差一步棋。

摩根大通私人银行中国经济师陈东亦认为,“债转股”只是将债务延后,形成了隐蔽的不良资产,但资产质量依然恶化,而大陆今年基调是保增长比改革重要,局部加杠杆,而继续加杠杆最终只会导致整体风险增加。

据悉,中共于1995年颁布的《商业银行法》不允许银行持有企业股权。第43条明文规定,商业银行在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该法案留有后门,声称另有规定的除外。#

责任编辑:刘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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