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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天外天戏院”全台仅存 民团盼缓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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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3月16日讯】(大纪元记者黄玉燕台湾台中报导)台中市东区“天外天剧场”于1919年兴建,为全台仅存四家百年戏院之一;在二次大战时,曾因战火波及停业,如今内部结构已遭严重损坏,在所有权人也不同意保留情况下,市府去年2月决议不予登录;文史团体因此在网路发起请愿、盼缓拆,市府则向民间喊话,盼有资源主动投入,为保留城市记忆努力。

“天外天剧场”原为台中仕绅吴鸾旗私人戏院,1935年由其子吴子瑜扩建,并开放一般民众入场;1936年开幕后,放映电影、有歌仔戏、京剧演出等;雾峰林家族长林献堂日记中也曾记载到天外天看电影;著名诗社“栎社”文人也常在此吟诗唱和,具深厚文化意涵。

堪称日治时期全台最豪华的天外天剧院,当时拥有600多席圆形剧院,圆形穹顶,售票亭与餐饮贩卖部,规模宛如不输现代豪华影城。近百年来,剧院历经制冰厂、国际鸽舍、停车场等使用,主体结构虽尚存,内部剧场与设备形貌已消失,屋顶还破了个大洞。

剧院曾一度被市府文资局指定为暂定古迹,但遭地主反对;最近传出地主已委托找人鉴界,将拆除主体建物,再度引起文史团体关注。另吴鸾旗曾孙传在美经商有成,希望买回长辈的剧院建筑,并筹拍先祖影片。有文史工作者指出,这座剧院除了娱乐,也是仕绅交流空间;日本统治推动皇民化、说日语,但“天外天”放无声电影时,解说都采闽南语。

市府表示,曾提出由政府或民间出资价购、重划区段征收、以地易地及立面保存等四种可能保留方式;但内政部已明定不得以出资价购,避免造成财务负担,而以地易地也不符合规定;且其六角型格局的剧院若只保留立面,也失去本色,因此仅剩邀民间资源投入一途。

文化局强调,文资保存也必须尊重所有人权益,剧场地处火车站周边,环境复杂,为保留剧场,已从公部门之文资法或建管、土地等合法工具多方评估,仍有执行困境。盼有民间资源主动投入,为保留城市记忆努力。

责任编辑:罗令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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