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管制生煤 环署指抵触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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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3月30日讯】(中央社台北30日电)台中市去年通过管制生煤和禁用石油焦自治条例,不过环保署长魏国彦表示,已经抵触相关法规,不过最后核定将交给行政院。

立法院卫环委员会邀请环保署报告并备质询,时代力量立委洪慈庸指出,经济部已经发文环保署,希望“台中市公私场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条例”不予备查。

环保署长魏国彦表示,相关部会认为相关的自治条例已经抵触“能源管理法”和“空污法”,不过最后的核定将交给行政院决定。

环保署指出,台中管制生煤和禁用石油焦的自治条例当中的第3条和第4条,已经抵触“空污法”的第28条中规定生煤采许可制的部分,建议台中市修改相关文字。

经济部则认为自治条例当中的第3条,已经抵触“能源管理法”的第5条,希望不予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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