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保险可节税 5种状况无法扣除

人气: 361
【字号】    
   标签: tags: ,

【大纪元2016年04月25日讯】(中央社台北25日电)5月即将开始申报个人综合所得税,保险费虽然可用作列举扣除额,但寿险业者提醒,不是找得到单据就能当作扣除额,有5种状况依规定不得扣除。

元大人寿表示,首先,非直系亲属无法扣除;除配偶、子女、父母外,纳税人就算帮其他亲属买保险,如手足、侄辈,皆无法获得节税优惠。

第二、非抚养亲属无法扣除;即使是直系血亲,但若子女已成年并自行报税,就算父母仍在帮忙缴保费,也不能列举扣除,子女可在自己的申报户中列举。

第三、要保人与被保人非同一申报户无法扣除;例如张小姐为父亲买了保险,但父亲和张小姐不一同申报,则张小姐将无法列举扣除父亲的保费。

第四、政府未核准保单无法扣除;若民众购买的是地下保单,或所谓的境外保单,也无法享有扣抵的权利。

第五、非人身保险费无法扣除;民众若当年有出国游玩而购买的旅平险、意外险,同样算是人身保险,只要检附证明,皆可列举扣除,但汽车险、住宅火险等财产保险则不行。

中国人寿副总经理苏锦隆表示,若采列举扣除额方式报税,包括纳税义务人、配偶或受扶养直系亲属人身保险、劳工保险、国民年金保险及军、公、教保险保险费,每人每年扣除数额以不超过新台币2.4万元为限,民众除了可趁此时整理手边的保单,选择对自己较有利的报税方式,并且一并做好年中保单健检,补足保障。

寿险业者提醒,保险费扣除额是依据入账日开始计算,今年投保的保单保费要到明年才能够扣除,去年家中有新生儿且已替新生儿规划保险保障的父母,也要记得将宝宝的保费在今年报税时列入2.4万元的列举扣除额。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