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土地所有权 中国业主陷入法律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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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4月26日讯】(大纪元记者秦雨霏报导)中国温州的一些公寓业主最近吃惊的发现,他们大楼下的土地租约已经过期。地方媒体报导说,三栋公寓大楼的一些居民试图出售他们的住宅,但被告知,他们首先需要支付一笔相当于房价三分之一的费用来延续土地租约。

温州的土地所有权争议凸显了在一个所有土地属于政府的国家里,业主权利具有重大的不确定性。此事在中国社交媒体上激起愤怒的抗议。

当土地租约过期 业主将处于何种境地?

《华尔街日报》报导说,温州的情况比较罕见,但是它引发的震荡可能超越了这座海滨城市。受影响的几栋公寓楼位于温州鹿城区。当初开发商盖楼的时候,仅仅购买了20年的土地租约,而大多数公寓的土地租约都是70年。

但是不论土地租约是20年还是70年,北京当局都没有说明,当土地租约过期的时候,业主将处于何种境地。温州政府的决定很可能将向中产阶级业主们暗示,政府在未来意欲如何处理这个问题。

上海仲量联行中国研究主管周德平告诉《华尔街日报》,“政府迫切需要确定一个明确的方向。”

中央派人到温州视察 研究续约方案

直接受影响的居民数量据信比较小,但是此事至少让一笔交易陷入僵局。水心公寓的一个买家告诉《华尔街日报》,他的购房交易被搁置,因为土地租约在3月份已经过期,当局还没有决定要如何做。他说卖家无法拿到钱,而作为买家的他,也无法退出这笔交易。

他说,地方当局告诉他,政府在研究这个问题,但是迄今他还没有被告知,他的问题什么时候能够解决以及如何解决。

温州宣传部门官员说,中央政府专家上周访问了温州。官员说他们试图决定,是否要为延长土地使用权收取费用,以及如何确定金额。

中共只顾卖房 却缺失保护业主的法律

《华尔街日报》报导说,中国在20年前才开始实施业主制度。大约四分之三的城市家庭现在都拥有物业,但是中国却还没有形成西方式的业主法律保护体系。

在美国,大多数业主持有房地产永久所有权,包括土地和建在土地上的房屋。而在中国,政府持有所有土地所有权,开发商们则买下土地租约。2002年,中央出台法律规定,地方政府应该按照70年为限释放土地给住宅开发项目。但是在这之前,温州地方政府以20年为限释放了一些土地。

自从90年代中国开始实行商品房政策以来,房价一飞冲天。对于大多数中国家庭而言,主要的担忧是在价格飙升到不可企及的水平之前赶紧买房,没有几个人花时间去纠结土地所有权这个未解决的法律问题。

北京敢为难广大业主吗?

分析师怀疑北京当局是否敢于在土地续约问题上冒险采取严厉措施,诸如重新购买土地使用权或对房价作出巨大的重新评估。那些措施可能损害房地产价格。中国的中产阶级业主们也可能会迅速挑战他们视为损害自己房产价值的政策。在全中国,各种抗议已经层出不穷,从抗议垃圾焚烧场到抗议理财产品违约。去年,中产阶级业主蜂拥上网反对北京打开封闭小区的命令,导致该计划拖延。

香港城市大学城市研究专家叶毅明告诉《华尔街日报》,对房价的担忧正将全中国的城市居民通过业主协会团结起来。

土地使用权在世界其它某些地区也存在,包括香港和新加坡,但是这些地方的租约通常是99年。而中国的奇葩之处在于,在租约过期的时候,如何续约的规则还没有出台。

上海仲量联行的周德平建议说,可能的解决方案是用物业税来取代延续土地使用权的费用。#

责任编辑:林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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