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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平法》新规定 职场性骚扰出庭算公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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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5月18日讯】(大纪元记者庄丽存台湾台北报导)总统18日公布《性别工作平等法》部分条文修正案,将于5月20日生效。劳动部表示,相关修正重点包括受雇者哺(集)乳时间不受限制,且加班1个小时以上,雇主应另给予哺(集)乳时间30分钟,另外,增订被害人因职场性骚扰衍生法律诉讼,于受司法机关通知到庭期间,雇主应给予“公假”,违者可处2~30万元罚锾并公布雇主姓名。

劳动部表示,这次《性别工作平等法》修正重点包括,为加强受雇者兼顾工作与亲职、及配合政府持续推广母乳哺育的政策,放宽受雇者哺乳期间至子女未满2岁,除规定的休息时间外,雇主应每日另给哺(集)乳时间60分钟,并删除哺(集)乳次数限制,增订受雇者于每日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达1小时以上者,雇主应另给予哺(集)乳时间30分钟。

另外,修正案也规定,为提供更多受雇者哺育与托儿服务,营造育儿友善职场环境,将原雇用受雇者250人以上的雇主应提供哺(集)乳室、托儿设施或适当之托儿措施的适用范围,扩大至雇用受雇者100人以上的雇主。

劳动部表示,基于雇主有防治性骚扰行为发生的义务,并于知情时采取立即有效的纠正及补救措施,增订被害人因职场性骚扰衍生法律诉讼,于受司法机关通知到庭期间,雇主应给予“公假”。◇

责任编辑:吴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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