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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打流感疫苗致死 卫福部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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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5月31日讯】(中央社台北31日电)有民众疑似接种流感疫苗2年后死亡,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日前判决卫生福利部赔偿。疾管署长郭旭崧今天说,此判决若成立可能影响接种疫苗意愿,决定上诉。

一名高职生公元2009年曾接种H1N1新型流感疫苗,随后陆续出现荨麻疹、急性弥散性脑脊髓炎(ADEM)等症状,2年后引发败血症去世,家属认为是接种疫苗引发副作用死亡。

卫福部预防接种受害救济审议小组审议认定是个案本身免疫系统导致,与疫苗无关;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近日认定,高职生死亡与接种疫苗关联性“无法排除”,判卫福部赔偿高职生父母新台币208万元,此案为预防接种受害救济案例中,法院判决卫福部败诉首例。

卫福部疾病管制署长郭旭崧今天表示,对此事件发生表达最深遗憾和不舍,不过,预防接种受害救济审议小组是卫福部依法组成,有21名包含医药、卫生、病理、解剖、法律等专业人士组成,每一个案件都经慎重审理,审议结果已是专业判断结果。

他说,如果这个案子成立,忧心未来会有更多诉讼,审议小组制度崩解,且这个案子攸关流感疫苗施打,根据过去几年资料,每年都有上百名民众因流感死亡,且有95%没有施打流感疫苗,若民众忧心打了疫苗可能会死亡而不施打,对公共卫生影响甚大。

预防接种受害救济审议小组主席邱南昌表示,这个案子的临床表现和预防接种“实在是没有关系”,审议小组有职责让任何一个因为接种受到伤害的人可以找到原因,给予适当救济,但也不能把跟接种无关的事件认定为有关。

他说,法院的判决不尊重医学专业,可以推翻医学认定,如果这种情况继续下去,“看病要找谁?”谁来决定医疗相关性?难道所有医疗纠纷都让法院决定?这样反而不符公平正义且不符医疗现实。

审议小组委员李礼仲表示,这名民众是接种2年后才被诊断,但所谓急性应该是在接种半年内发生,因果应该不相符,但法院认为是因果关系,侵害医疗专业,有必要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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