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如何选择?被绑法轮功学员家属致信执法者

【大纪元2016年06月15日讯】(大纪元记者张小清报导)2016年1月13日,北京警察以“涉嫌悬挂宣传法轮功条幅”为由绑架了三名法轮功学员——胡卫学、陈军杰及苑雯,此案已经由昌平检察院退回预审补侦,昌平看守所预审张伟又一次成为此案的第一负责人。陈军杰和胡卫学的家属再次致信张伟,讲清公职人员将为执法过错承担责任的道理,劝其“排除干扰,做出明智的选择”。

近日,昌平检察院检察官王雪鹏退回此案,说明此案不具备起诉条件。三位学员的律师都认为,法律规定他们有权散发张贴体现自己权利的条幅,这是他们言论自由的体现,他们的行为没有危害社会安全,没有侵犯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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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军杰的丈夫张庆喜、儿子张立群为此再次写信给预审张伟,表示:现在是公职人员终身负责制,如果案子继续走下去,所有遭受不公正对待的法轮功学员家属将联名控告。

信中还援引了2016年3月1日中共新出台的《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提示在迫害法轮功问题上,只要是不合法的,警察就可以不执行,如果执行错误的命令,将来都要被追究责任的。

张立群写道:“目前案子还在您的职权可控范围之内,希望您能让我妈妈尽快回家,促成几个幸福家庭的团聚。”

北京法轮功学员陈军杰(右)女士一家三口。(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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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军杰的丈夫张庆喜、儿子张立群给北京昌平看守所预审张伟的信。(大纪元)
陈军杰的丈夫张庆喜、儿子张立群以特快专递寄信给昌平看守所预审张伟。(大纪元)

胡卫学的妹妹胡卫霞也再次给预审张伟写信,信中写道:“我哥是否挂了横幅都不违法,如果您说他挂了横幅而判他有罪(注:此处应是起诉他),将来您会因为违反宪法原则而承担责任。希望您排除干扰,做出明智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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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学员胡卫学的妹妹胡卫霞给北京昌平看守所预审张伟的信(第1页)。(大纪元)
法轮功学员胡卫学的妹妹胡卫霞给北京昌平看守所预审张伟的信(第2页)。(大纪元)
2016年6月,法轮功学员胡卫学的妹妹胡卫霞以特快专递寄信给北京昌平看守所预审张伟。(大纪元)

 

责任编辑: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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