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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爆周年 消基会向八仙乐园等求偿26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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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6月27日讯】(中央社台北27日电)今天是八仙尘爆意外满1周年,消费者文教基金会今天代替98名家属,赴士林地方法院内湖民事大楼,对八仙乐园董事长陈柏廷等7名相关人提出告诉,共求偿约新台币26亿546万元。

八仙粉尘爆炸案今天满1周年,去年的今天,瑞博行销公司、玩色创意负责人吕忠吉租用八仙乐园场地举办“彩色派对”,因喷洒过量玉米色粉引燃,造成15人死亡、400多人轻重伤,引起社会关注。

消费者文教基金会指出,在此事件当中,无论是死亡、轻伤或重伤,都在被害人及家属心中留下永远的锥心之痛,因此今天将替22名死者家属、76名伤者,对陈柏廷等7人提告,并求偿约26亿546万4888元,确切数据仍在统计中。

消基会副董事长游开雄指出,赔偿金额除了医疗支出外,包括工作丧失损失、劳动力丧失、死伤者扶养义务、殡葬费用等医疗以外的必要费用。

请求赔偿额度为,受伤程度50%以下伤者每人500万元、50%以上每人1000万元,死者双亲可各请求5000万元、共1亿元的赔偿费用,其中1名死者的母亲因为家中单亲、经济能力不佳,因此请求1亿元赔偿,为目前金额最高者。

消基会八仙案律师团召集人吴荣达表示,消基会原本今年初就要替被害者向法院提告,但从八仙尘爆受害者协会得知,有不少被害人对于消基会提出的“民事求偿”团体诉讼,与法律扶助基金会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求偿”的差异不了解,因此延至迄今。

吴荣达解释,士检侦结后仅对吕忠吉1人提起公诉,所以被害人及家属只能依刑事诉讼程序提“刑附民”,且对象仅限吕忠吉及所属公司,并不介入八仙乐园,在求偿金额有限的情况下,被害者必须对八仙乐园另提民事诉讼,若未提,被害人恐怕得面对未来钜额诉讼费用压力。

吴荣达强调,台湾法官在裁量赔偿金时趋近保守,但因此事件对伤者、死者家属都是一辈子的伤痛,建请法官突破过往思考方式,希望在司法史上创下最大的赔偿金额,使得被害人能获得最大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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