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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检察官涉包庇走私 更四审判7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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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6月28日讯】(大纪元记者陈懿胜台北报导)转任律师的高雄地检署前检察官陈正达,与调查局前调查员蔡俊士被控栽枪包庇走私,全案缠讼11年、经最高法院4度发回。高雄高分院更四审28日宣判,依公务员包庇走私罪,判陈正达7年半有期徒刑,褫夺公权5年;蔡则因同罪名被判刑8年8月,仍可上诉。合议庭并谕令2人每周六向辖区派出所报到,直到全案定谳为止。

检方起诉指明,蔡俊士在担任海调站调查员时,侦办“海国食品贸易行”负责人赵崇杰走私货柜案,获悉赵等人曾自菲律宾走私枪械嫁祸他人诈领检举奖金,因此与时任检察官的陈正达共谋,吸收赵崇杰等人走私枪械、香菇和洋烟,并由陈正达发函海关佯称办案需要而放行货柜,以便逮捕来领货柜的走私犯嫌。

陈、蔡2人自2002年至2004年间,共违法放行32只货柜,其中有2只货柜被海关查验发现夹藏走私香菇,另2只货柜则夹藏枪械。后因走私枪支数量短少引发集团内讧,私烟货主许福泰于2003年5月间被捕后怀疑遭人陷害,在看守所自杀未遂,案经检方重启调查起诉。

法院审理后,一、二审认为陈正达并未参与走私枪械和栽赃,被蔡俊士欺骗才发文放行货柜,判陈正达无罪,但更一审、更二审与更三审都认定陈正达知情放行走私香菇货柜图利赵崇杰,改判陈正达4年至7.5年不等徒刑,更四审则判陈正达7.5年徒刑。◇

责任编辑:芸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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