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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痣”勿轻忽 当心皮肤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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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6月30日讯】(大纪元记者韩婕综合报导)夏日阳光直射,长期曝晒于烈日下,容易造成皮肤病变,皮肤角质细胞细微病变的累积,在老年时容易转成癌前病变。而紫外线对皮肤的伤害被认为是造成皮肤癌的基本因素,东方人最常见的皮肤癌“基底细胞癌”,常常容易被当成痣而延误治疗。

奇美医学中心皮肤科主治医师郑百珊6月28日表示,长期紫外线过度伤害,在年老时慢慢会产生肉眼可见的皮肤病变。这些病变轻则是癌前病变(日光性角化症),重则是鳞状细胞癌、基底细胞癌等等。

大部分的皮肤癌都发生在脸部、颈部、前臂和手背等暴露于阳光的部位,它是由异常的细胞发展而来,甚至有可能会侵犯扩散到身体不同部位。

当皮肤上出现不明肿块或肿块持续增大,或者原有的痣突然颜色改变或变大、开始流血、或出现长久不愈合的伤口时,宜及早寻求专业医师诊治。

常见的三种皮肤癌

基底细胞癌(BCC)、鳞状细胞癌(SCC)和黑色素瘤(melanoma)是最常见的三种皮肤癌,当角质细胞发生异常癌病变时,会产生基底细胞癌或麟状细胞癌。

基底细胞癌为最常见的皮肤恶性肿瘤,通常看起来表皮周围光亮凸出、呈现肤色伴随有微血管扩张的小肿块,中间偶尔有溃疡伤口,70%到90%发生在脸部等阳光照射到的地方,虽然基底细胞癌一般比较不会转移,但可能侵犯局部神经或造成局部组织的破坏。

鳞状细胞癌为第二种常见的皮肤恶性肿瘤,外观上多半为突出的屑状角化肿瘤或溃疡,容易发生在阳光长期照射之处,如耳朵、脸部、唇和嘴部,有时会发生在腿或腹壁等受到慢性伤害或辐射的部位。

鳞状细胞癌通常会发展成大而蕈样状的肿块,而且可能经由淋巴腺散播出去,造成淋巴结肿大,更可能转移到其他内脏(如:肺部、肝脏、大脑或骨骼)。

黑色素细胞癌为第三种常见的皮肤恶性肿瘤,发生率约十万分之一,恶性度最高,容易转移,致死率很高。黑色素细胞癌约30%是由已经存在的痣发展而来,也常出现在肢端如手指脚趾、手掌脚掌、趾甲等处,也可以出现在身体任何一处,包括脸部及黏膜。根据统计,有色人种的黑色素细胞癌最常发生的部位是脚掌,并伴随有较差的预后。

(编者按,预后指疾病发生后,对疾病未来发展的病程和结局例如痊愈、复发、恶化、致残、并发症和死亡等的预测。)

责任编辑: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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