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万泰妮竞选纽约州高院法官 迎接挑战

志于保护儿童权益 有相关领域丰富工作经验 布碌崙民代热情支持

万泰妮法官。 (安心/大纪元)

人气: 74
【字号】    
   标签: tags: , , , , , , ,

【大纪元2016年07月16日讯】(大纪元记者杜国辉纽约报导)日前,纽约市家事法庭华裔法官万泰妮(Lillian Wan)宣布竞选布碌崙高等法院家事法庭法官一职,受到布碌崙华社民代的热情支持。此前,万泰妮曾表示,希望将来有一天能被委任成为高等法庭的法官,“高等法院的法官需要面对许多的挑战。而我渴望面对这些挑战。”

万泰妮法官于1975年出生在法拉盛,在长岛长大。1993-1997年在州立大学宾汉姆顿大学(Binghamton University)分校英文专业学习。四年中曾到牛津大学学习一年。1997年进入私立阿尔巴尼法学院(Albany Law School)学习。2000年以全优成绩获法学博士学位。毕业后进入纽约市儿童福利局,历任专职律师、主管、管理层。2009年,离开儿童局到纽约州遗产法院任“法院裁判律师” (Court Attorney Referee)。经申请,2012年被市长彭博任命为纽约市家庭法院法官至今。

受父母影响 希望帮助别人

万泰妮介绍,她的父母出生在中国,中共建政前离开大陆随着祖父母到台湾,爸爸1969年来美,到佛罗里达读书,妈妈1970年代来美。之后他们去堪萨斯读书, 然后来纽约。她自己读大学时并没有决定学法律,当时只是想将来找个能帮助别人的工作。她这个想法是受了父母的影响,特别是母亲。 她的母亲是新生儿护士,专门处理新生儿的健康问题,母亲的工作就是帮助别人。母亲的态度和想法也慢慢影响了她。

“我一直想要从事一个有成就感的工作,我生活在一个充满爱和关心的家庭,我的母亲是新生儿重症病房护士,她的工作就是照顾生病的婴儿,她就是靠帮助别人生活。 我知道我想在公共服务界工作。这是我读本科时的目标。所以,在读本科时我就在布鲁姆县(Broome County)社会服务局找了一个实习的机会,开始对公共服务方面的工作有了些认识。”

“我开着服务局的车,把被送到寄养家庭的孩子送去见自己的父母,有时甚至监督部分这种会面。我很喜欢做这类事, 也觉得很有意义。所以,到法学院后,我主修了家庭法、儿童法,并了解儿童权益方面的事务,还在罗纳德-麦克唐纳屋做义工。还参加了律师主持的‘家暴诊所’。”

除了受母亲的影响,关注家庭、儿童外, 她也受到父亲的影响, 她父亲在爱迪生公司做工程师,“他们工作非常努力,为了让我和我的弟弟受到良好的教育,从没有让我们夏天去打工。我长大后,我妈妈改上大夜班,每天晚上7点开始,到第二天早晨下班,她晚上上班,白天睡觉。 所以她还可以在我们下课后陪陪我们,看着我们做作业,为我们做饭。他们为我们做出了许多的牺牲。”

志于保护儿童权益

万泰妮说,在读法学院的时候她就知道,她不想做个私人的、商业的诉讼律师,而是希望做一个公共服务方面的工作。在法学院,学生们在假期都做各种实习,第一年的暑假期,她去了曼哈顿的非营利组织“儿童的律师”(Lawyers for Children), 该机构在曼哈顿的家庭法庭,他们通常帮助被家长自愿送到寄养家庭的儿童。“那次实习让我产生强烈的愿望:回到纽约市,在家庭和儿童法律方面做事,因为我享受帮助孩子们。”

第二个暑假,她到法律援助处(Legal Aid Society)实习,该处有多个部门,其中一个是青少年权益部,她去到青少年权益部,当时就是在布碌崙。工作的性质跟“儿童的律师”差不多。

万泰妮觉得,在法学院的全部经历都是帮助她在儿童权益法方面工作做准备。所以,毕业后,她找到一份在纽约市儿童局的工作。在儿童局从2000年工作到2009年。作为一线儿童权益律师,经手数百个案子,上百万页的文件,每天学习如何处理高压力,是非常珍贵的经历。 “如果一个案子无法和解,就要上庭,于是就要传唤老师、医生、警察做证。”

做上“最了不起的工作” 成为法官

“我喜欢我的(律师) 工作,我起诉、辩护,但我也总是想知道法官的想法、做法,想从另一个角度了解事情到底是怎样的。” 万泰妮说。

当时家庭法庭并没有职位空缺,但遗产法院在布碌崙有,叫做“法院裁判律师” (Court Attorney Referee),也属于司法职位,虽然不是法官,但在法官的指导下审理案件,主持律师会议、和解会议、审前会议、审理案件并向法官提出建议。 审理的案件包括监护权申请,通常是由有心智缺陷的成年子女的父母提出的。一个人到18岁以后,就要针对所有的医疗、法律问题作出决定。但如果该人有认知障碍等问题,无法做出决定,该人的父母就必须获得监护权,帮助该人做出决定。

在遗嘱法院跟托瑞丝法官(Margarita Lopez Torres)工作半年后,她决定要做个法官。“这是世界上最了不起的工作,帮助,甚至是替别人做决定,成为对别人生命最重要的人。”

“但在儿童局没日没夜地工作的时候,做梦都想不到,我会成为一个法官。在儿童局做律师的时候,觉得要想当法官,必须认识市长、认识这个法官、那个某人。对整个的程序也毫无概念。”

九年在儿童局的努力工作显然没有白白过去,她在与别人共事中建立了一些联系,到他们(市长顾问委员会)开始审查她的申请时,委员会与她列出的每一个跟她共过事的律师了解情况:她的行为、气质等。按规定她必须列出曾负责的至少10个案子,和与案子有关的律师、法官和对手,委员会大概要跟50个律师谈论她。 “就应该这么难, 不是吗?!他们要知道我是个什么样的人,如果我工作努力但为人怪异,也不行。 因为法官可能会决定人们的生命。”

在遗嘱法院工作三年后,她经过程序,成为纽约市家庭法庭的法官。

让孩子离开父母 是最难的裁决

万泰妮说,其实艰难的案子每天都有,每个案子都不容易。让孩子离开他/她的父母? 经过这么长时间、这么多的案子,这个决定始终是最难做的。 “是否这个孩子应该离开父母,去跟寄养家庭、其他亲属生活?”

“我知道,就算在家里有被父母伤害的可能,如果孩子被送去亲属家、寄养家庭,也存在被伤害的可能。被送走本身也可能对孩子造成伤害。” “强制孩子离开父母和送孩子寄养,哪个选择对孩子的伤害更大?是否孩子该送走寄养,是否孩子该跟奶奶、姥姥、叔叔姑姑、舅舅姨妈甚至成年的兄弟生活?” 这些问题都要求法官考虑。

万泰妮说,法官没有可以预知未来的“水晶球”,所以只能根据摆在面前的事实做出决定,如果法官没有某方面的资讯,也没有办法,只能尽量不做会后悔的决定。有的时候听到的消息并不完整,所以做决定的时候并没有好的选项。而且法官的判决可以上诉并被上诉法庭推翻。“如果有律师对我的决定有异议,可以上诉并到高一级法院复审,他们可以推翻我的决定。”◇

责任编辑:周美慧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