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事性非虚构文学系列《大法徒的故事》之六

长春农行最美女职员的悲惨遭遇 (上)

风中的馨兰--王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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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位吉林长春的女子,用什么来比喻她呢?一团温暖的烛火、一株优雅的兰花、一个美丽的天使。寒冷的冬日里,她飘然而去。她最后的心愿是:穿上金黄色的炼功服在蓝天下伸开双臂、自由地炼功。

铁北大号

第11天了。听说,对一个人“手脚连铐”的刑罚,48小时是极限,而王可非居然承受了11天!因为坚持炼功,狱警决定对她施此酷刑。重型镣铐加在可非的双脚,她的两手也戴上了手铐。一条不到一尺长的铁链子把手铐和脚镣连在一起。此刑一上,坐不得、蹲不得、站不得、躺不得。王可非只能佝偻着、蜷缩着,吃、喝、大小便都不能自理。

酷刑演示:手脚连铐(明慧网)

为了折磨她,他们故意增加提审的次数。上楼下楼,狱警在前面走,牵着王可非往前挪动。由于连接手脚的铁链子很短,她每次只能移动十厘米左右。可非撅着臀部,一步一步在地上噌着。沉重的镣子哗啦、哗啦拖在水泥的地面,发出恐怖的回响。

后来再提审时,王可非已经走不动了,她都是被抬出抬进的。她的头发散落凌乱,面黄肌瘦,手脚浮肿,虚弱不堪。那个农业银行最漂亮的职员成了囚徒重犯,只因为她炼法轮功

2000年10月,有近一千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长春第一看守所。他们和可非一样,离开了温暖的家、告别了可爱的孩子,在这个冰冷阴森的大铁笼子里挨打挨骂是家常便饭。

长春市第一看守所,也叫铁北看守所。(明慧网)

在家里偷着炼功不行吗?为什么非要说真话?同样的问题问了一次又一次。王可非回答:“匪徒打人嘴巴,如果打我的脸,我忍。现在是打在大法上,打在法上就不能忍。因为‘真、善、忍’是宇宙大法,迫害大法是有罪的。”

法轮功,教人做好人,修心健身。这对国家、对单位都有百利而无一害啊。法轮功学员按照“真、善、忍”要求自己,为什么成了国家的敌人?王可非怎么也想不通,所以,她多次进京上访,就是要为大法说句公道话。她要让政府知道,他们搞错了。

失去了工作、家庭,接着失去了自由。可非不后悔。如果从头来过,她还会这样选择。人,不能忘恩负义。

长春农业银行最漂亮的女孩

王可非是长春人,而长春是法轮大法的发源地。得到大法,可非打心眼儿里感到幸福。

1994年4月底,听说李洪志大师在长春举办法轮功学习班,王可非的父亲买了13张票,给老两口、4个孩子和孙子孙女们一人一张,偏偏就没给可非买。因为可非的身体特别好,当时大家都认为气功是祛病健身的,没有病不用练气功。

一家人从法轮功学习班听完课回来,都说这功法太好了,可不是一般的气功。李洪志老师不光讲祛病健身,更多的是讲心性,讲如何做好人。可非听见了,渴望地说:“我也想去。”

1994年8月,可非和父亲、大哥一起去了哈尔滨,亲耳聆听李洪志师父讲课。这一听啊,豁然开朗!可非的内心受到强烈的震撼,她对父亲说:“爸,我整个世界观都改变了!我知道怎么做人啦!就应该按照‘真、善、忍’去做,不管谁怎么说。大法能使人变好,这大法太好了!”

修炼法轮功以前,可非就是个正直善良的姑娘。不过,她的好品性在世风日下的潮流面前显得脆弱乏力。修炼后,可非事事用大法衡量,按照大法的要求去做,心里非常踏实。这时,可非能够理性地抵御世俗利欲的诱惑,显得智慧而稳健。可非很清楚,如果没有大法,自己难免会随波逐流。是大法挽救了她,使她明白了人生的意义和方向。可非从心里感激大法,感激李洪志大师。

1991年,王可非被调到长春市南关区的农业银行支行,这一干就是10年。王可非任劳任怨、真诚善良。从领导、同事到客户,人人都夸她。每次群众评议,王可非都是最好的。领导说:“王可非工作干得好,一个人顶几个人。炼法轮功的就是不一样。”

每天早晨,可非到单位先打好开水,再把厕所打扫一遍,让大家有个干净舒适的环境。没有人要求她这样做,也没有额外的报酬。可非自觉自愿,几年如一日地坚持着。

有一次,可非和同事一起上街买东西,回来后发现营业员多找了钱。可非马上打出租车给人家送回去,担心去晚了营业员着急。同事不理解,说她傻。她却很坦然地说:“修炼人凡事要为他人着想,要去掉利益之心。”

有一年,中国农业银行总行的领导到吉林省视察工作,相貌出众的可非承担接待任务。长春市农业银行拨款400元给可非买衣服和做发型。可非说:“我是炼法轮功的,不能占国家的便宜,这钱我自己拿。”市农行工会主席感动地说:“你这孩子太实在了。炼法轮功的真行!”

多年以后,一位农行的领导回忆说:“王可非,多好的孩子啊!那可是全行最漂亮,工作最好的。”

另一个领导也说:“这共产党多黑,这么好的孩子,硬逼着辞职了。”

冬天挽歌

2001年8月1日,王可非在天安门打出“法轮大法好”的横幅,被警察绑架。可非知道,那一年,有成千上万的大法弟子奔赴北京,在天安门广场展示“真善忍”或“法轮大法好”,也有很多人高呼“法轮大法好”。学员们来自不同的省市地区,大家千里迢迢,风餐露宿。在广场上,警察和便衣一看到横幅闪现,或是看到谁正在举起手臂,便飞扑过去,把法轮功学员踩在脚下、连踢带打。他们揪住学员的头发和衣服在地下拖拉,把他们押上警车。

2001年8月底,王可非被转到长春黑嘴子女子劳教所。在六大队,管教用尽各种方式威逼可非“决裂”、让她背叛法轮功,放弃修炼。可非就是不妥协、不松口。因此,她被打得很厉害,曾经被打晕过去。对于凶神恶煞般的警察,王可非的心中没有仇视和怨恨。“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是李洪志师父的教导。可非总是慈悲地看着那些可怜的人,以宽大的胸怀承受着非人的折磨。

2001年11月,王可非因为拒不转化,被转到七大队三小队。这是为了评先进,追求“转化率”,黑嘴子劳教所想尽办法迫害法轮功学员。这个大队不行,就换另一个大队,再变着方法地折磨人。

在七大队,迫害招数除了酷刑,还有超负荷的奴役劳动。每天早晨4时,法轮功学员和其他劳教人员开始劳动,一直干到晚上10时,有时要到半夜12时,甚至第二天凌晨一二点钟。很多人到了身体承受的极限,也有人累得晕了过去。在王可非转到七大队之前,这种情况已经持续了将近一个月。

11月下旬的一天晚上,王可非等人又被逼着加班干活,到了深夜2时还不让睡觉。王可非站出来讲:“我们没有犯错误,没犯罪,不应该这样对待我们。”值班管教、主管生产的大队长栾云娟一听,立刻把王可非拉出去毒打。

王可非为了抗议迫害,开始绝食。三小队的管教王丽华把王可非单独关在走廊尽头的一个房间里,让她站立着,把她绑在双层铁床的床架子上。这种刑罚不亚于死人床,人不能动弹,身体的全部重量都压在一双脚上。时间一长,双脚浮肿,双腿浮肿,关节不能活动,头晕目眩,精神恍惚,非常痛苦。

事后,有法轮功学员回忆说:“有一次接近走廊尽头的时候,听到可非喊‘你们放开我,都关了我9天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发布的《劳动教养管理工作执法细则》第五十一条明确规定:“对劳动教养人员使用戒具,只限于手铐。严禁使用背铐、手脚连铐和将人固定在物体上。”第五十二条规定:“连续使用戒具不得超过七天。”

在绝食期间,劳教所的管教让几个劳教犯人看着王可非。这几个人经常骂她、打她。有一次,一个叫纪凤芹的犯人因为王可非不吃饭,便打了她几个耳光,其他人也跟着骂骂咧咧,当时管教在场,却不予制止。

有时,王可非被放倒在水泥地上,隔几天被灌点食。有法轮功学员在卫生所看见王可非被放倒在一张有靠背的长凳子上,两个劳教人员分别按住王可非的双手和双脚,医生郭旭一脚踩着椅子,一手拿着管子用力往王可非的鼻子里插。他一边插一边说:“你不是憋气吗?我有的是时间。”管教王丽华坐在对面看着。

那时,王可非已经绝食十多天了,粗暴的灌食弄得她满脸是血。同情可非的法轮功学员要给她擦擦脸,可是管教王丽华不允许。(待续)#

参考资料:

1.《忆长春市法轮功学员王可非》,2011年12月20日,发表于法轮大法明慧网,美国。
2. 一夫,《梦境中的王可非》,2002年2月4日,发表于法轮大法明慧网,美国。@*

撰写:俞晓薇,责任编辑:谢秀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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