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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兆丰银案 北检公布DFS认定的6大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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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8月23日讯】台北地检署今晚针对兆丰银案召开记者会,由具美国纽约州律师资格的北检检察官王珮儒公布兆丰银6大缺失,并强调台湾总行常以会议流程代替会议记录,都是DFS认定的严重缺失之一。

为厘清兆丰银案,北检下午2时40分约谈兆丰金前董座蔡友才到案说明,晚间6时20分讯后谕令限制出境、出海及小三通,并由他字案转列侦字案被告;另外兆丰金现任董座徐光曦也以证人身份到案说明,他表示,才上任一个礼拜,目前对很多事不清楚。

北检晚间6时40分也召开记者会,并由检察官王珮儒公布兆丰银纽约分行“2016年8月19日协商命令”的六大疏失。

一、商业营运人员兼任法律遵循人员,且未定期审查监控过滤标准,显示内控存在缺失,也有重要的中文文件未翻译成英文,造成监督人员无法有效监督。

二、兆丰银无法解释纽约分行在巴拿马2间分行的可疑交易,针对纽约州金融服务管理署(DFS)的疑问,纽约分行也无法做有效说明。

三、纽约分行并未实施适切的实地查核。

四、不适切的评估风险、程序,是DFS认为纽约分行最严重的瑕疵。

五、台湾总行对纽约分行欠缺严谨监督,纽约分行也无法将每一季的法律遵循纪录提供给总行,时常以会议流程代替会议记录,都是DFS认为的严重缺失。

六、纽约分行针对DFS审查报告,提出令人不安、轻视的回应。(转自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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