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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威航劳资争议 劳动局承诺介入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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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8月24日讯】(大纪元记者张原彰、徐翠玲台湾台北报导)台湾廉价航空威航8月中宣布停航,并入母公司复兴航空,日前传出威航8月17日已递送“大量解雇劳工计划书”给北市府,桃园市空服员职业工会24日赴北市府抗议,提出四大诉求,要求威航应与工会展开协商。台北市劳动局表示,限期威航5日内协商,否则劳动局将主动介入。

依照《大量解雇劳工保护法》第5条,资方应在提出解雇计划书10日内,与劳方进行协商。桃园市空服员职业工会表示,目前威航共有68名空服员加入桃园市空服员职业工会,入会率达九成,要求威航立即与空服员协商,盼北市府出面协助。另三项诉求分别是:要求复兴航空应全面接收威航员工、威航员工并入复兴航空公司,应比照原薪资结构;以及威航员工并入复兴航空公司,年资应持续保留。

对此,威航表示,尚未正式递交计划书给北市劳动局,外传8月17日提出恐为误解,近期确有与北市劳动局沟通,讨论计划书呈报内容,但内容尚在调整中,并未正式送件。

威航表示,将遵照法令,办理停业后员工后续事宜,包括:提交解雇计划书后,公告揭示并通知主管机关及相关单位或人员;提出解雇计划书10日内,与员工进行协商,依法预告终止劳动契约或支付预告期间工资,并发劳工退休金或资遣费。

台北市劳动局表示,威航隆姓总经理24日到局内说明威航后续处理方式,劳动局长赖香伶指示同仁,应以保障劳工的工作权为最优先,母公司复兴航空应主动协助威航处理员工安置计划,威航若未于29日前完成劳资自治协商,依《大量解雇劳工保护法》规定,劳动局将主动介入协商。

复兴航空表示,身为母公司,将确保威航一切程序遵守劳动法规和员工权益,时值兴航进行企业改造与力拼营运回稳之际,人力上的配置调整势在必行。威航同仁将依据《劳基法》第11、16、与17条之规定,进行资遣、结清薪资与年资。◇

责任编辑:宇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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