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奶粉受害家长申诉案再审 被认定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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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8月09日讯】(大纪元记者古清儿综合报导)日前,“毒奶粉事件”受害儿童父亲郭利“敲诈勒索案”第二次再审在广东省高院开庭。在庭上,检方认为其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在2008年的“三聚氰胺毒奶粉事件”中,郭利的女儿是30万受害者之一。同年9月,郭利带着两岁半的女儿去医院检查。结果显示“双肾中央集合系统内可见数个点状强回声”。郭利随即走上维权道路。

此后郭利多次找奶粉的销售商和施恩公司索赔,并向媒体曝光施恩公司三聚氰胺严重超标和他的女儿食用后造成的危害。

因揭发施恩奶粉三聚氰胺含量超标百倍,以及其冒充美资公司,北京同声传译员郭利,于2009年7月22日被广东潮安县公安局以其“敲诈勒索”施恩公司和主要股东雅士利公司300万元为名抓捕。

2010年1月,郭利被广东潮安县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刑五年。此后该案历经二审和再审,郭利皆被维持一审有罪判决。

2014年7月,郭利刑满出狱,此后继续申诉。广东省高院于2015年5月对此案做出再审决定,并同时决定提审此案。

今年8月8日上午,该案在广东省高院再审开庭。“检方认为我作为消费者索赔是正当的,要多少钱、多少次都不是定案、定罪的依据。”郭利说。

据大陆财新网报导,在庭上广东检方称:郭利的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原审判决对郭利的定罪量刑错误。这一结论或显示郭利无罪。

报导说,检方称,无论索赔数额多少,均是郭利在行使索赔权利,若厂家不同意其索赔数额,则属于有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郭利索赔行为和数量不影响其目的的正当性。

郭利在服刑期间始终拒绝认罪。他说:“我就是想要一个公正的判决结果。”

2008年毒奶粉事件曝光后,郭利的女儿被检查出问题。2009年4月郭利将家中施恩奶粉送去检验,发现含有超标132倍的三聚氰胺,过程中更揭发施恩奶粉并非如如其所声称拥有外资背景、100%进口奶源。

2009年6月13日,施恩公司与郭利达成协议赔偿40万元,更公开在媒体上就奶源和虚假的美国注册问题向公众道歉。

其后,在北京同声传译圈小有声望的郭利曾以消费者的身份,接受多家主流媒体的采访。直到2009年6月29日,施恩公司主动与郭利联系,表示愿意作出更多的赔偿,并且多次找他商谈,最终,在郭利填了向雅士利集团索赔300万的申请后,潮安县公安采取行动,抓捕了当时正在杭州出差的郭利。

郭利的一名家人对海外自由亚洲电台说,他是被钓鱼执法了:“从厂家嘴里说的意思是,我们董事长对你们小孩的健康非常关心,到现在这一步我们要负责,说你可以接着谈。厂家老给他打电话,他不明就里啊!想这个厂家还挺负责的,这么认真谈。每次其实对方都带录音机了,一直这么钓鱼、诱导他。官商相互利益牵扯还是挺厉害的,具体到潮州潮安雅士利在当地算是一利税大户,宁愿设计圈套、作假证最终将这个敲诈勒索罪名合理化。”

自毒奶粉事件曝光之后,受害者家长成立了“结石宝宝之家”的民间团体。该团体认为,2008年发生震惊世界的三聚氰胺毒奶事件,让无数中国家庭陷入了痛苦与恐慌之中,本事件影响之广泛前所未有,造成的伤害与痛苦数不胜数,它是食品安全的大地震,更是良知与道德的大地震。

随后,受害者家长的上访维权活动,遭到了中共当局疯狂的打压。大陆各省地方法院拒绝受理毒奶粉索赔案,“结石宝宝之家”负责人、中国毒奶受害儿童家长维权代表赵连海于2009年12月17日遭到当局逮捕。

责任编辑:刘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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