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傲霜:苛责弱者 实为恶警践踏人权洗地

——评“雷洋案”落幕后出现的杂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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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1月12日讯】2016年12月23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在人民大学硕士生雷洋被恶警非法施暴致死,历经半年侦审后突然宣布:涉“雷洋案”的5名警察与协警虽有“玩忽职守”罪,但因“犯罪情节轻微,能够认罪悔罪”,不需要判处刑罚。决定对五人“不予起诉”。一个风华正茂的青年学子,在警方至今也未能找出他有任何违法、犯罪事实的情况下,却被几个官方也承认是犯有“玩忽职守”罪的警察与协警施暴活活虐待致死。如比践踏人权的恶行,在当今任何-个民主、法治、文明的社会中都是骇人听闻的惊天大案。但唯独在中国大陆这个据称是要“依法治国”的社会主义国家里,却如此轻描淡写、视同儿戏般地加以宽纵发落了。在人权普世价值观已深入人心的21世纪不能不是咄咄怪事!故北京当局此决定-出,立即招来众怒,不分体制内外,质疑痛斥之声皆不绝于耳。

但与此同时,多家传媒又从可靠的信息渠道得知,当局以空前的“慷慨”向受害者亲人以所谓“人道”的名义大手笔地付出了一笔巨额的“封口费”。 雷洋家属得到近4000万元人民匝的赔偿。其中:2000万现金加一套价格昂贵的大房子(12万元/平米),这可是中共建政以来,对一条人命第一次付出这么多钱。平日车祸、空难、矿难,乃至因公殉职,甚至什么烈士、英雄也从来没有这个“价码”。 这首先就体现出当局是完全自知理亏,只好-面高压,一面以重金来“摆平”。所以才如此“慷慨解囊”! 但雷洋若是个农民工(当然更不要说来京上访的了),恐怕给你二、三十万也是“皇恩浩荡”。只因雷洋是个有一定身份的人。其母校中国人民大学是大陆数一数二的名牌大学。原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谢韬之女、著名异议人士谢小玲为此已发起公民联署,要求彻查雷洋案真相,依法惩办肇事执法人员。在该联署上签名支持的包括曾任毛泽东秘书的李锐老人。所以当局深知自已完全理亏,再查下去会造或巨大的政治影响,甚至影响到当局的“维稳大计”。 因而才果断抛出重金,“恩威” 并用,双管齐下来加以处理。同时严禁媒体、网上对此事进行任何评论。连“五毛”来唱赞歌也不允许。-时忙坏了网监、网警。删帖,封号、禁言,累得这帮人差点没吐血。

但这钱也不是好拿的。条件相当苛刻。首先要“息讼”,不许再告整死雷洋的恶警。于是12月28日,雷洋家属表示,将放弃刑事自诉和申诉程序。称:“压力太大,漫长的诉讼耗费的心力,超出我们尤其是两位老人的承受范围,所以我们已经商议协调,放弃所有诉讼”。 说白了就是要你认同雷洋死了白死了,谁也无责任,也不许再追究。这是多么沉痛屈辱的事!接下来焚尸灭迹,立即将雷洋遗体火化。彻底销毁警察虐杀人的罪证。因而火化当天如临大敌,北京的谢小玲、名记者高瑜及人民大学支持雷洋的校友,通通被“禁脚”,连送雷洋最后一程也不允许,这是何等的残忍与心虚!第三,拿了钱,给“老子”立即走人。雷妻,雷母等雷家的人全部从北京扫地出门遗送回老家湖南。第四,还不许接受任何媒体记者采访,硬叫你打掉牙往肚里吞。如此冷血、残忍真令人不寒而懔!

所以看来这赔偿虽是一大笔钱。但比“嗟来之食” 更令人屈辱十倍、百倍。但令人无法理解的是我们国人中竟然有人对此好像害起了“红眼病”似的。若仅是“眼红”倒也罢了。更有一位署名“沧之萍“的作者以《公义与金钱的阴暗置换何以国民买单?》为题,在国外-家媒体上发文。竟然称受害、丧夫、丧子的雷洋家人与杀人的恶警当局“全都是胜利者”。并通过作者丰富的想像力绘声绘色地描绘道:“雷洋的亲眷们正指蘸唾沫地轮番清数着那怎么也数不清的天文数字般的纳税人赔款,一千多万啊…………我的天!在巨大的物欲满足中,可以全然忘却正义的抗拒,忘却自己骨肉被一帮全副武装的行凶者们活活打死的悲惨图景,甚或为天价的筹码交易而庆幸其死得其所”。

中国有句俗话叫“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这位沧之萍正是这种小人之心。此人凭什么把他(或她)自己见钱眼开乐而忘忧的“胸怀” 硬裁在雷洋妻子、父母等人的身上。硬认定人家得了赔偿款便“全然忘却正义的抗拒”, 忘却自已骨肉被“活活打死的悲惨图景”? 如此荒唐而武断的“结论”依据何在?这只能叫作是别有用心地往雷洋的亲人身上泼赃水。要知道雷洋的父母已是老人。白发人送黑发人情何以堪?早已心力交瘁。其遗孀更是妻弱子幼,他们哪一个可以去进行什么样的“正义的抗拒”,你叫人家如何进行反抗?去当杨佳吗?!可能吗?有用吗?沧之萍有什么权利要叫雷洋的家人必须去以死相拼,非当烈士不可。真是站着说话腰不疼!而且在强大的极权专制政权面前,我们这些草民许多时候连只蚂蚁都不如。所以雷洋的家人也只能含泪屈从。把人家这样被迫屈从的悲痛,描绘成像得了天大便宜似的。不仅太不厚道,更是太无良心!

如果沧之萍的文字就到此为止。虽然也够荒谬,但笔者都不想去理睬。而接下来该文竟凭空无据便给雷洋定了罪,并辱骂雷洋的家属为“毒蛇”,公然站在施暴者一方。请看其原文:“转而看雷洋家属,活脱脱一条毒蛇!设若当初无网民围观,无舆论追杀,无人大校友及各界人士的联名集体抗议,那个雷洋,无非就是找小姐“打飞机”(官方至今保留的说法)的色徒而已。就连家乡远道而来的母亲留守机场本须急急忙忙地前去迎接之紧急时刻,犹不忘找小区里按摩店大姐给裤裆里的躁动之物“放放水”。这样的衣冠禽兽,打死活该!”

虐杀雷洋的恶警才是害人的豺狼毒蛇。沧之萍却诬雷洋的家属为“毒蛇” 这不知是什么丧心病狂的强盗逻辑。更混账的是沧之萍,既未亲历或目睹事发的现场,更举不出任何客观的证据,仅凭竭力要为肇事恶警开脱的官方“至今保留” 的一个“说法”, 此人便凭空想像而“得知” 雷洋“裤裆里的躁动之物” 急须要“放放水”, 莫非沧之萍曾钻进雷洋的裤裆里去“考案”过一番吗?你再要想向官方献媚讨好,也不能下作到这一步。而官方最初指控雷洋是“嫖娼”。 但可惜这帮子人虽使出了浑身解数“上穷碧落下黄泉” 也未能找到那位被雷洋“嫖”了的“娼女”。雷洋一个人岂能“自我完成”“ 嫖娼”?于是警方连忙又改口说,雷洋是在“打飞机”(即由按摩女为男人“手淫”),但可惜同样也未能找到这位为雷洋“打飞机”的按摩女是谁?这就叫无头公案,随意裁赃。中共警察搞这一套把戏,具有超一流的世界水平早已不是新闻。例如2001年1月8日晚,陕西省泾阳县蒋路乡派出所几个警察一手炮制的轰动全国的“麻旦旦事件”。硬把一个清白无辜的少女,随意定其为“卖淫”。抓捕后,又打又骂又罚款。最后当事人不服,通过几家权威医院妇科鉴定麻旦旦的处女膜完好,是处女身,才讨回了公道。而直到这时警方还“保留” 一个“说法”:“ 处女,也不能证明她没卖淫,她可以口交嘛”( 那时好像还没有“打飞机” 这项“新技术”)! 由此可见我们的人民警察“保留说法”的本领是何等的高强!而沧之萍就竟然根据警方保留的这个“说法”,便定雷洋为:“这样的衣冠禽兽,打死活该!”如此卖力地为恶警施暴辩护,此人与衣冠禽兽又何异?!

中共警察如此胡作非为,许多时候只是为了经济目的。让受害人“被嫖娼” 或“被卖淫”后,只要你乖乖听话交了罚款,蚀财消灾便万事大吉。所以又叫“钓鱼执法”。据知情人士说,警察每月要完成多少这类“钓鱼”,还是有“任务” 的。美其名曰“创收”(创造收入),且超额有奖,完不成要受罚。这当然也是“中国特色”, 是穿着制服的“合法”敲诈勒索,以谋取私利。那天雷洋遇到的大约就是这么回事。只要出点钱便平安无事。无奈雷洋年少气盛不听话,拚死反抗,终于酝成杀身之祸。官方都心知肚明,才如此“慷”纳税人之“慨”而作出巨额赔偿以掩丑。而这位沧之萍不知是何方的“自干五”竟然自带“干粮”跑来要为虐杀雷洋的警察辩护,毫无依据一口咬定雷洋裤裆里有“躁动之物”, 就是去找按摩女“打飞机”了,于是被打死也活该,恶警非法致死人命反成了“为民除害”。 这样为专制当局辩护遮丑的“五毛”,恕我直言,比卖淫女更丑恶十倍不止!

==转自公民议报

责任编辑: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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