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阳泉高官被判11年 敛财手段被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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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1月07日讯】中共前山西阳泉市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王民因“受贿罪”已被判刑11年,其被指控受贿700余万(人民币、下同)。1月7日陆媒曝光了王民收受贿赂的多种“敛财手段”。

2014年9月25日,王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调查。同年12月9日,王民被逮捕。2015年5月20日被提起公诉。

据澎湃新闻今年1月7日报导,中共裁判文书网5日发布了王民一审判决书。2016年3月28日,王民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70万元。王民于2006年至2014年初,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720.5652万元,价值2万元的手表和价值3万元的金佛一尊。

判决书显示,王民的贪腐问题主要出在任职阳泉期间。其中最常见的是收受企业老板贿赂,利用职务便利为企业提供帮助。

2012年至2013年期间,王民曾多次收受山西大正伟业农牧公司董事长龚某某钱财,总计108万。收钱后,王民就给阳泉市信用联社的秦某某电话,称大正伟业是省里扶持的重点项目,尽快审查发放贷款。

2011年新年前,广州第二装修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经理陈某(另案处理)向王民提出,想承揽阳泉市纪委廉政教育基地的装修工程。据王民供述,陈某先后分两次送给他40万元。

2011年至2013年,王民曾先后3次收受山西鑫磊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李爱拴送来的80万元。李爱拴送钱的理由就是其瞒报煤矿事故,要王民在处理事故中给予“关照”。

其实,向王民行贿的企业不止上述三家,还有阳泉市华通集团路桥公司、忻州市三源煤矿机械有限公司、平定晋东置业有限公司、山西圣天越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阳泉市鑫长江商务会馆有限公司、平定古州富鑫煤业有限公司等。

报导称,王民任市纪委书记时,还为“问题官员”开脱责任,收受贿赂。

判决书提到,2010年9月30日,阳泉平定县晋东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以建设“高效农业园”为名私挖乱采被媒体曝光,随后当地省纪委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阳泉市纪委配合调查。

当时,时任平定县县长王银旺给王民送去2万美金,王民答应帮助协调处理。最后,平定县两名副县长被处分,王银旺则没有受到处理。为继续得到王民的“关照”,王银旺多次借中秋节、新年之名前去看望王民,11次一共送礼55万元。

时任阳泉市孟县副县长王晓程因玉泉煤业事故被撤职,为减轻处分,王晓程曾送给王民两条中华烟、两瓶五粮液酒和一个装有2万元人民币现金的信封。

此外,王民的第三个常用“敛财手段”是利用职务之便为别人安排工作。如王民曾收受阳泉市纪委案件审理室原主任史某文3万元,帮助史某文调入阳泉市矿区担任纪委书记……

一直以来,“黑金腐败”和买官、卖官是山西政坛的两大特色。中共官媒博客文章也称,官场的卖官鬻爵、帮会横行之积弊,其严重程度或超乎想像。

据不完全统计,2014年,山西已至少有30名山西省官员落马,其中包括7名省部级官员、4名省委常委。

2016年以来,“山西七虎”分别被提起公诉,同年10月被密集宣判,至今已全部获刑。七人中,杜善学、申维辰、金道铭被判处无期徒刑。

2017年1月6日,山西晋中市人大前副主任、总工会主席杨建平被立案审查。

责任编辑:许梦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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