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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放流管线放流水标准 环署修正加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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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10月20日讯】为了维护海洋环境,环保署今天修正发布海洋放流管线放流水标准,加严甲类及乙类海域中生化、化学需氧量及悬浮固体标准,以提升海域水体水质。

行政院环境保护署今天发布新闻稿指出,由于部分公共下水道收集处理的生活污水,因有收集截流设施所排入的废污水等原因,导致污水处理厂进流原污水中的悬浮固体、生化需氧量和化学需氧量等水质项目会低于规定限值许多,让污水不需处理就已经符合管制标准。

因此,环保署今天修正发布海洋放流管线放流水标准,盼藉由加严悬浮固体、生化需氧量和化学需氧量管制限值,促使业者善尽处理废污水责任。

根据环保署修正发布的海洋放流管线放流水标准,环保署将调整甲类海域中生化需氧量、悬浮固体标准限值由100mg/L降至80mg/L、化学需氧量由200mg/L降至160mg/L;乙类海域的生化需氧量、悬浮固体标准限值则由150mg/L降至100mg/L、化学需氧量由300mg/L降至280mg/L。

环保署表示,新设立事业或污水下水道系统自发布日起施行,既设事业或污水下水道系统明年7月1日起施行,既设对象若需进行工程改善以符合加严后管制限值者,应提出放流水污染物削减管理计划,经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核定并依计划内容执行,至110年1月1日施行。(转自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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