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消保处查溯溪业 教练及指导员普遍不足

人气: 11
【字号】    
   标签: tags: ,

【大纪元2017年10月25日讯】行政院消保处公布10家溯溪业者查核结果,在放宽教练及指导员等资格认定后,仅2家不合格;若严格认定溯溪教练及指导员资格,高达7家不合格。

行政院消费者保护处今天召开“溯溪活动安全查核结果”记者会,就溯溪业者的行前训练、教练或指导员、配备、保险及退费5个项目,公布查核结果。

消保处消保官张英美指出,去年6月发生坪林溯溪活动5死事件后,教育部体育署去年8月4日公告“办理溯溪活动应注意事项”,消保处今年6到7月间会同教育部、地方政府消保官、教育局及消防人员到新北市、新竹县、苗栗县、屏东县及花莲县溯溪场所进行查核。

她并说,共查核10家业者,现场有进行溯溪活动的8家,另2家当天没有溯溪行程,仅就配备、保险及退费问题查核。

她说明,查核结果依据5类项目统计:一、当天有行程的8家业者都有办理行前教育说明。二、教练、指导员资格及带领人员配置部分,应该有1位专业者带领5位消费者,结果有2家不合格,分别是2位专业者带领12及15位消费者;8家当天有行程业者,都没提示教练及指导员证照,之后6家补送证照、2家未补送。

三、10家业者都有提供参与者配备,包含安全帽、溯溪鞋及救生衣;10家业者都有使用手机作为通讯器材,仅1家药品过期。四、投保公共意外险或伤害医疗险部分,10家都有投保保险,有6家保的是旅游平安险,另4家保的是公共意外责任险或旅行业责任险。

张英美补充,但是后面4家保的险须是业者有责任才理赔,不过其中2家投保的是公共意外责任险,可以让消费者多一层保障。此外,五、10家业者都有退费约定。

张英美并说,以上5类项目查核仅2家不合格,即带领人数不足的两家;但是若依“办理溯溪活动应注意事项”认定,其实只有3家有提出符合此注意事项资格认定的溯溪教练及指导员,也就是说查核后不合格业者会转为7家之多。

消保处消保官王德明强调,上述注意事项是行政指导,不是法规命令,不能强制要求业者遵守,不符合也不能惩处。

行政院教育部体育署全民运动组科长王浩禄说,明年3月底前会订出溯溪的办法,提高法律位阶为法规命令,让执法较有效力,但子法订定后还要一段过渡期,才会上路。(转自中央社)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