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籍女富豪孙茜遭迫害 律师控告北京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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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10月09日讯】被非法关押在中国的加拿大法轮功学员孙茜的母亲,日前聘请律师,控告北京公安部门和相关人员,错误使用法律构陷以及酷刑折磨孙茜。

2017年2月19日,孙茜被北京警方绑架。在朝阳公安分局,孙被警察铐在铁椅子上,遭到辱骂; 警察对着她的脸喷辣椒水,导致孙皮肤大面积红肿脱皮,脸部严重变形。看守所还连续13天对孙茜上工字铐(两手固定在一起,没有链)的刑具,无论吃饭、睡觉、走路、上厕,吃喝拉撒都戴着刑具,多日不允许换衣服。

9月11日,孙茜母亲聘请的控告代理律师携控告状到北京最高检察院的信访区。律师提出以下控告:

1、对孙茜以及所有的普通法轮功学员套用《刑法》第三百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罪名进行刑事追究,属于适用法律错误。

北京公安部门确定此罪名并提请批捕的责任人,没有法律依据,没经法院裁定;并隐瞒事实,将公民正当合法的信仰行为,枉加罪名,枉法追诉,已涉嫌构成徇私枉法罪、滥用职权罪,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之规定追究刑事法律责任。

据悉,中共公安部发布认定十四种邪教组织的文件中并没有法轮功。

2、法轮功学员即使遭遇立案调查,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其人身安全、健康权和人格尊严也不容侵犯。

北京市第一看守所因孙茜的法轮功学员身份对其虐待歧视、实施酷刑加以迫害,实属知法犯法,破坏法律正确实施,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八条,严厉追究相关警察和负责人涉嫌虐待被监管人罪的刑事法律责任。

律师表示,北京第一看守所居然还在酷刑虐待一位外国籍被关押人,这令人无法理解和接受;如酷刑行为确实存在,具体实施酷刑的警察必须受到严惩。

对于律师的控告,中共最高检察院和北京市监察委目前都拒绝受理。检察院与监察委相互推诿,坚决不收材料,而且上下一致,明确表示不怕被控告。

加拿大使馆曾在5月18日会见孙茜,了解酷刑情况;后向中共公安部递交了要求调查的材料。但据了解,公安部没有给予合理答复。

孙茜今年51岁,是北京利德曼生物化学公司创始人,2007年获加拿大国籍,2012年和2016年登上胡润中国富豪榜,身家35亿。虽然事业上取得成功,但由于为公司操劳过度,孙茜身体严重透支,患上忧郁症、肝坏死、心悸、心脏骤停等疾病,多方医治无效。

2014年,孙茜开始学炼法轮功,身体很快恢复健康,用她自己的话说:“花了两百万治不好,炼法轮功后十天康复。”修炼后,孙茜的性情也变得更加宽容、善良、平和。

此次被非法关押后,孙茜从狱中给妹妹传出了一张便签,表白了自己的心声:“姐姐是法轮功修炼者,这是姐姐今生最大的荣耀!”#

文字整理:叶枫,责任编辑:苏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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