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泄密案答辩 马英九:检方禁止总统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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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11月28日讯】前总统马英九涉泄密等案遭检方起诉,一审判无罪,高院二审今天首开庭。马英九庭上说,依检方起诉逻辑,剥夺和禁止总统与行政院长讨论,甚至禁止总统思考。

马英九上午9时多前往台湾高等法院,媒体提问“对泄密案二审有信心吗?三中案跟你有关系吗?”马英九步入法庭时笑而不答。

马英九被控涉及泄密、教唆泄密罪,今年3月遭台北地检署提起公诉,但一审台北地方法院8月底认定,马英九虽然构成泄密罪要件,但审酌马英九是依宪法第44条行使专属总统的争议调解权而阻却违法,在刑法上不罚,而在教唆泄密部分则罪证不足,判他无罪;北检不服提起上诉。台湾高等法院今天上午首次开庭。

公诉检察官论述上诉理由,举出学者陈新民、吴庚、陈淳文等人理论,主张原审对宪法原意误解,“院际调解权”是总统的象征性权力,仅具辅助及填补功能,这项调解权仅具有中立仲裁及交换意见性质;马英九与前检察总长黄世铭关系匪浅,从马英九当法务部长、黄世铭任检察长期间开始;本案重点应审查马英九是否构成泄密、教唆泄密罪。

马英九对此答辩表示,本案从去年4月19日开始,立法委员柯建铭先提出自诉案,然后今年3月14日台北地检署提起公诉案,两案件经一审、二审共7位法官,3次判无罪,“我没有滥用总统权利,我无罪,请驳回检方上诉”。

马英九说,依照北检起诉逻辑,总统和行政院长没有任何行政权可言,等于剥夺两人行政权,禁止总统与行政院长讨论,甚至禁止总统思考;总统依宪法及法律治国,他的行为符合宪法44条、48条及大法官585号、627号解释。

其中宪法44条行使专属总统的争议调解权部分,马英九举出4个实例,包含军公教劳年金改革、会计法修正覆议案、何凤山大使平反案以及警察人事官职调整问题,而现任总统蔡英文也曾召开司改工作表示,因横跨五院权责,会协调做横向沟通。(转自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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