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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重整“僵尸房” 违者将按日罚款

在次贷危机中,很多房主因还不起贷款而进入止赎过程,导致很多人干脆弃房走人。 (Justin Sullivan/Getty Ima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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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11月07日讯】(大纪元记者施萍综合报导)所谓“僵尸房”是指在2007年至2008年开始的美国次贷危机中,因为房主还不起贷款而进入“丧失抵押品赎回权”(foreclosure,即止赎)过程,很多人干脆弃房走人,所以就造成房子荒芜败落,有的沦为棚户区,有的成为犯罪分子聚集的地方,严重地破坏着社区环境。

在上周末美国万圣节前后,一些受市政鼓励的自愿者,拿着本子和照相机,走访了纽约市的部分“僵尸房”,欲对这些被遗弃的房子做统计,然后再由市房屋发展及保护局(HPD)找回当年贷款的金融机构或者屋主,责令他们按时检查和维护房子。

据NBC电视4台的调查报导,去年纽约通过了一个《僵尸房产法》(Zombie Property Law),要求金融机构检查这些拖欠房贷的房子。如果事实是房主遗弃房子了,这条法律则要求抵押权人(mortgage holders)向纽约州金融服务厅(New York State department)以“僵尸房”上报;这个法律还要求银行和他们的服务机构在最终评估之前让这些房子保持空置,并且清洁、安全,如果做不到,银行将被罚500美元/天。

HPD副局长博左格(Leila Bozorg)估计,全市有2,000到4,000栋这样的“僵尸房”。如果编录起来,市里可以强迫银行诚实地说出到底有多少被遗弃的房子。“我们确实有理由相信一些抵押权人不遵守新的法律。”博左格说。

另外,一旦掌握了“僵尸房”的数据之后,HPD拟确定这些房子的社区模式,利用这些数据来预测将来可能再出现“僵尸房”的地区,并利用资源阻止类似的止赎情况的发生。

同时HPD还希望一些社区的非营利土地信托社能够处理这些房产。据《DBR每日商业评论》(DBR Daily Business Review)报导,这些社区机构可以申请他们自己的止赎程序。但是,这种方式对社区机构也是有风险的,因为止赎过程以及对房子的维护都需要人力与金钱的投资,而这些投资能不能收回来还不一定。因为这样的房子很少有人贷款买;除非房子状况还不错,社区租房市场很好,房子可以出租的话,那么社区能够收回来一些投资。

除此之外,社区机构还可以在消费者金融保护局(Consumer Financial Proteciton Bureau)向那些“僵尸房”背后的不负责任的金融机构提出投诉。◇

责任编辑:文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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