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司法部出台律师新规 法律界人士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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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12月13日讯】(大纪元记者易如采访报导)日前,中共司法部公布修改后的《律师会见监狱在押罪犯》规定,其中,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及明确辩护律师会见时不被监听部分备受外界关注。法律界人士认为,中共正面临外界对其侵犯人权的谴责,出台新规完全是对外忽悠。

中国司法部12月11日发布的新规共16条,修改了2004年印发的《暂行规定》,主要包括,扩大律师代理范围;增加方便律师会见措施;取消律师会见人数限制;辩护律师会见被立案侦查、起诉、审判的在押罪犯时,不被监听,监狱不得派警察在场以及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及救济措施等。

忽悠并“夹带私货”?

安徽省检察院前检察官沈良庆表示,中共关于保障律师职业权益的种种说辞实际上都是一种忽悠,“无非是为了回应外界对他们侵犯人权、剥夺当事人诉讼权利的指责。”

原湖北恩施自治州利川市法院法官赵龙表示:“法律对老百姓来说,都是一个欺骗性的东西,因为在中国基本上都是警察治国,他是执法犯法的。这是人权日到来搞的一个把戏。”

浙江维权律师庄道鹤说:“新规定是迫于压力表示要推进法治建设,给人感觉是在进步;二是以进步作为一个表面文章,然后‘夹带私货’,就是表面上给你扩大某种合法权利规定,实际上更加了新的紧箍咒。”

表面合法化

司法部的新规说,律师会见在押罪犯,认为监狱及其工作人员阻碍其依法行使执业权利的,可向监狱或者其上级主管机关投诉,也可向其所执业律师事务所所在地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维护执业权利。情况紧急的,可向事发地司法行政机关申请维护执业权利,以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沈良庆表示他不会相信中共的忽悠,从包括709案在内的一系列案件都能看出来,律师的执业权利实际上是被剥夺的,“包括当事人、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被剥夺。包括在委托律师代理、律师会见等方面,实际上都限制,减损或者说剥夺了当事人和律师的相关权益。”

庄道鹤认为,中共的新规是表面上执业律师的权利被合法化。

他表示,律师入行的门槛跟检察官法官公证员都一样,要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律师的社会地位应该跟法官检察官一样。但法官办案的时候就不可以被监听监控,进入法庭旁听,所有的通信设备都要被收缴,不能拍摄、不能录音录像。由此可见,显然是不公平的。

“为什么同一个入行入门的门槛,境遇和待遇完全不同?因为一个是国家公权力,一个是社会民间自救力量。所以,新规最终还是虚的,很难落实。”庄道鹤说。

华而不实的权利

司法部的《规定》说,律师会见在押罪犯时,监狱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和工作需要决定是否派警察在场。辩护律师会见被立案侦查、起诉、审判的在押罪犯时,不被监听。监狱也不得派警察在会见现场。

谁强权谁有解释权,监听无所不在,因为羁押场所的建设、设备安装,是它们决定,所以你说不被监听,这是一个华而不实的权利,庄道鹤表示,实际上还会有监听,只是原来那种明目张胆,可能会变得隐蔽些。

中国的监狱是由司法部管理和监督的,而看守所是由公安部管理的。

庄道鹤认为,这个规定由司法部制定,毫无疑问只适用于监狱,而不适用于看守所,“它不可能自己给自己设障碍的,看守所还是这样那样的规定,只要以涉嫌国家秘密、国防外交、什么邪教之类,还是会被限制、被监控。”

不过,中国刑法却明确规定,律师在看守所会见嫌疑犯时警方不得监听。因此有人认为新规定是这一条例的延伸。

“它就是虚晃一枪,表面做文章,大家如果不是看得很清楚,或对中国国情不是很了解的,以为都放开了,那只是空喜一场。”庄道鹤说。

中国缺执法公平和公正

“你要找依据总是有的,所以人家开玩笑说,刑法300多条,总有一款适合你,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执法公平不公平、公正不公正,还在于整体的一个法治环境、道德良心。没良心的事情永远是不会公正的。”庄道鹤说。

庄道鹤认为,中国现实的问题是把偏颇的、局部的、小范围的条款进行放大,变成借口、变成依据,对抗大法,对抗道德人伦、公平正义,昧着良心说瞎话。

曾被冤判入狱的赵龙说,中共经常讲“有法必依,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但从来不按此做事,“冤假错案平反以后,对办冤案的人追究不力,老百姓的人权始终没有保障。司法机关仍然冤案层出不穷。出那么多规定都是做把戏,忽悠老百姓。”#

责任编辑: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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