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千里迢迢求见妻子 辽宁女监非法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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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12月19日讯】2017年12月11日,佳木斯法轮功学员文英的丈夫,千里迢迢从家乡赶到了辽宁省女子监狱,欲探视被非法关押了一年半之久未见面的妻子,却遭到狱方非法拒绝。

明慧网报导,文英的丈夫表示:2017年12月5日晚,他曾接到辽宁女监一个女警察打来的电话。她说:文英已经下连队一个礼拜了,在三监区二小队。他问及他妻子的身体状况。回答说:文英身体很好,状态也很好。

女警强调,文英不认为自己有罪,也不遵守监规。想减刑,家里人就得劝劝她,不然就不能减刑。她还说:文英提出申诉了,不过申诉也不能减刑……

文英的丈夫问:文英不遵守什么监规。女警说:她不想遵守的她就不遵守。他说:“我妻子在家中做得非常好,对我的老人都非常好,对孩子也非常好。我当然希望她早点回来,我关心她嘛,所以我也看了国家的相关法律,不是要以法律为准吗?”

文英丈夫问:“现在推进依法治国,国家会不会对这个事进行重新审定。”

女警表示,这种情况,他们也不能让家属会见。

2017年12月11日晨,文英的丈夫赶到了辽宁女监,进入接待室大厅。在窗口递交了合法证件,登记后,被告知在一旁等待。

接待厅的一个女警察领着文英所在的三监区的监区长来到大厅,问文英的丈夫家属来了几个人。当得知只有他一人后,说:“不叫来,你怎么还来了呢?现在文英不能被会见,她思想没转变呢。”

他说:“我大老远来的,已经一年半没见到我妻子了。你们应该让家属会见啊。”两个女警察说,“不行,不能会见。会造成她思想不稳定。”接待厅的女警说:“电话里告诉过你,不能会见,你怎么还来?给我们带来麻烦。”

他说:“人被关到了这里,按照国家监狱法的规定,家属是可以会见的。”女警称:“有规定,法轮功学员的思想不转化就不能会见家属。”

文英丈夫立刻回应:“国家的监狱法规定可以会见,你们监狱的规定高于国家的监狱法吗?!”两个女警被问得哑口无言。其中一个说:“别跟他说了,走!”两人快步地离开了大厅往外面走。

文英的丈夫追到大厅外,叫住了监区长问:“账户没办是怎么回事?没有账户无法存钱,生活用品就买不了?冬天的棉衣是否发给了我妻子?”

他被告知,他妻子的账号没办,棉衣已发给她了。

据报导,被非法关押迫害的法轮功学员都是很长时间不给办账号,家属无法给里面的亲人存钱,法轮功学员无法买基本的生活用品。

随后,两个女警快步地往监区里面走,不给文英丈夫说话的机会。他大声地说:“不让会见,就去找狱管科和监狱长。我也要会见我的家属。”随后,他发现大厅里有警察对他进行盯梢。

当天下午,他又来到了监狱,想找狱管科和监狱长,要求会见他的妻子。但是,他一直无法找到他们。

办公区是电子门锁,外人不许进。他敲开大门后对门卫说:要找狱管科和监狱长。门卫身边还有两个警察,他们一听说他要找负责人,就极力往外撵他。

文英丈夫对这几个人说,妻子没做任何坏事,是好人,在家给孩子正做饭就被抓走了,因为信仰“真、善、忍”就被关在了监狱。“家属一年半没见到亲人了。今天千里迢迢赶到这里,警察却不让家属会见。国家监狱法规定家属可以会见。我要找狱管科和监狱长,要求会见我妻子。”

门卫和警察不再像开始时那么凶,但推脱说负责人不在这里办公。这事还得去接待厅,让那儿联系负责人。

他返回到接待厅窗口。警察说:“今天我给你正常登记了,不让会见和我没关系。我也无法联系到领导,会见还是队长说了算,别人管不了这件事。”就这样,文英的丈夫一直找不到监狱负责人,无法见到自己挂念的妻子。

中国国家监狱法的第3章、第4节、第48条明确规定,被关押者在服刑期间可以会见其亲属、监护人。辽宁女监却非法剥夺了法轮功学员的亲属探视权。

2016年6月28日,文英在孩子家时被辽宁省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大孤山派出所绑架。2017年3月31日,被开发区法院冤判7年,罚款一万元人民币。她上诉后,2017年8月16日,大连中院非法维持对她的冤判。

文英聘请律师为其申诉。2017年11月21日,文英被劫持到辽宁省女子监狱。

江泽民于1999年7月20日一意孤行地发动了对法轮功的迫害,延续至今已18年之久。辽宁省的公、检、法、司系统积极追随江泽民集团的打压政策,致使辽宁省成为全国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最严重地区之一。#

文字整理:李洁思,责任编辑: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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