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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长文不实评述 台北检:干扰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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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12月04日讯】(大纪元记者陈懿胜台北报导)针对律师陈长文律师连续投书媒体,批评台北地检署起诉前总统马英九教唆泄密、大巨蛋等案,北检4日二度声明澄清,认为陈长文为为理律法律事务所所长暨合伙人,该所合伙律师为本署公诉被告马英九泄密等案之一、二审辩护人,却在高院审理之际,在法庭外以专栏发表不实评述,干扰法院审判,妨害司法公正,已违反律师伦理规范。

北检表示,陈长文日前投稿不仅未对信口开河向国人致歉,又撰文意图移转话题,再度误导舆论;陈将北检“102年度他字第8423号”改签分侦办黄世铭的签呈,误导为“特侦组”认定马英九未泄密犯罪的结案决定,并指北检将特侦组签结案件重行起诉,混淆视听,心态可议。

北检指出,检察总长泄密案为北检检察官所侦办,并非特侦组侦办之案件,且侦办对象为被告黄世铭,时任总统马英九并非该案侦办对象,马英九当时身为中华民国第13任总统,具刑事豁免权,无法对之进行追诉及调查。

北检也表示,陈文“立委关说司法,无关公共利益”云云,为民粹式指摘,从未见于起诉书,而以书写专栏方式,在法庭外蓄意扭曲北检起诉立场,有干扰司法公正之嫌;大巨蛋案相关被告人为刻意操作凿痕斑斑,北检检察官举证翔实,但陈长文未阅卷证、起诉书,即草率发表评论,实不可取。◇

责任编辑:芸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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