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忧校董占校产 台教团:质疑私校转退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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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12月08日讯】(大纪元记者江禹婵台湾台北报导)台湾高等教育产业工会8日在行政院大门前举行记者会,高喊“私校退场、校产充公”等口号,呼吁行政院立刻将草案撤回,并重新拟定条文,确保学校一旦停办,应立即解散董事会,退场校产应回归公有,由政府重新统筹规划予公共教育使用。

行政院会11月底通过“私立大专校院转型及退场条例”草案,未来私立大学若学生未满三千人,并连续两年注册率未达六成,将被要求限期改善,若无法改善,3年内需退场或转型;教育部并将编列新台币50亿元基金,协助退场。

教团质疑,“私立大专校院转型及退场条例”草案虽要求私校停办后若解散,校产应归公,却又保留私校停办后有3年的转型或改制期,恐成为校董霸占校产的漏洞。

高教工会组织部主任林柏仪表示,尽管草案第16条要求私校停办后若解散,退场校产应该归公(捐赠转退基金或回归地方政府),却又在第5条、第14条保留私校停办后、解散前,得转型为其它教育阶段学校,或改办其它教育、文化、社福事业,但原有董事会不需解散或变更,恐成为校董在转型期间霸占校产的漏洞。

教育部技职司长杨玉惠回应,“私立大专校院转型及退场条例”草案第14条有规范,学校法人完成变更登记后,如果未依改办计划办理且情节重大,或是主管机关限期改善后仍未改善,仍可命其解散,解散后剩余财产仍要归属于法人所在地的县市政府。◇

责任编辑:昱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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