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颖转发PS图片被起诉 承诺未来谨言慎行

人气 2937

【大纪元2017年02月18日讯】(大纪元记者佟亦加综合报导)台湾艺人林志颖四年前在微博转发一张合成图,不料现在引来官司。摄影师朱庆福以侵权为由,一状告上法院并索赔110.5万人民币。16日,林志颖在脸书公开道歉,“这是我身为公众人物的疏忽,在此承认错误,以后一定谨慎。”

北京海淀法院日前接到诉状,原告起诉林志颖在其新浪官方微博“梦想家林志颖”中所使用的图片系篡改其摄影作品,构成侵权。摄影师朱庆福将林志颖、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和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诉至法院。

北京海淀法院的通告显示,林志颖在2013年8月25日为庆祝微博粉丝突破2100万人,转贴了一张朱庆福“中华男儿”的后制照片。照片中位于中间的光头头像被合成(PS)为林志颖的脸相,因粉丝大量转载,被指侵犯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被判公开道歉,并支付赔偿金110.5万人民币。日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林志颖在接受台媒《苹果日报》电话访问时表示,PS图并非他本人制作,他只是在微博转贴这张照片。并表示以后发微博会更小心,也会减少微博发送数量。

他16日在脸书声明,因为觉得有趣,未经考虑就分享给网友PS图片,“并未意识到改动于权利人的作品,这是我身为公众人物的疏忽,在此承认错误,以后一定谨慎”,强调尊重知识产权,向摄影师表示道歉,并通过律师表达愿意赔偿,承诺未来会更加谨言慎行、多思量,也感谢各方监督。

责任编辑:苏明真

相关新闻
林志颖合影中国女排 开心秒变“迷你型”
老同学晒对比合影 林志颖容颜仍似17岁
庆林志颖42岁生日 林俊杰“体验婴儿世界”
林志颖家成“案发现场”双胞胎儿是“凶手”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