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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蝶恋花事故 劳动局专委:过劳是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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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2月24日讯】(大纪元记者郭曜荣、黄玉燕台湾连线报导)一例一休上路后对产业界造成冲击,工商协进会24日举办讲座,邀请台北市劳动局专委康水顺以“新修订劳动基准法内容及因应”为题演讲。谈到蝶恋花翻车事故,康水顺认为,以他过去劳检的经验,主因应是驾驶过劳。

康水顺谈到,游览车行业较特别,底薪不高,司机通常靠趟数和商品店的奖金再加上辛苦工作,月薪可能才5、6万元,有些人想多赚点钱的话,就要加班。

他指出,从调查过程来看,出事地点的弯道,与一般国道没有不同;车龄的部分,十多年的车若保养得宜,应不会有太大问题,所以他认为,长工时太累,才是肇事主因。

工作十六小时  客运驾驶认定过劳死

台中捷顺客运司机郑志明在去年11月12日晚上21时21分结束载客,开车回总站还没熄火,就倒在驾驶座上,手还握着方向盘,送医急救仍宣告不治。根据打卡纪录,工作时间长达16小时。公司认定非属职业灾害的过劳死,只给家属1万元慰问金,出殡后仅给付一般员工死亡给付20万抚恤金。

家属指出,郑任职于捷顺公司之前担任5年台中客运驾驶,在台中客运就已超时过劳,提告2家业者涉及业务过失致死和违反《劳基法》,对此台中地检署在24日开庭。

针对该案,市府劳工局表示,劳动部中区职业安全卫生中心于105年11月30日接获家属通报后受理,陆续派员于105年12月进行3次调查,最后由劳动部劳工保险局于今年1月23日核定为职业伤病死亡。

劳工局表示,已主动协助家属申请台中市劳工职业灾害死亡家属慰问金30万元,及劳动部职业灾害死亡家属慰问金10万元。此外,经两次调解,双方于今年1月18日调解成立。◇

责任编辑:昱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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