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17年03月17日讯】辽宁省抚顺市中级法院3月14日对法轮功学员蔡伟上诉一案作出裁决,撤销原判,要求重审。
明慧网辽宁通讯员报导,辽宁省抚顺市中级法院在(2017)辽04刑终62号裁决书中表示:原判 “认定蔡伟犯利用x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事实不清。依据《刑事诉讼法》及《刑事诉讼法的解释》,裁定如下:撤销抚顺市望花区法院(2016)辽0404刑初62号刑事判决,返回抚顺市望花区法院重审。此裁定为终审裁定。”
此案原判抚顺市望花区法院判处蔡伟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原判宣判后,蔡伟不服,提出上诉。
2016年9月23日傍晚,蔡伟在抚顺看守所门前被警察绑架,被非法关押在抚顺看守所,4天后放出取保候审。
蔡伟自述,他当时在抚顺看守所门时手里什么都没有拿,就想见一个人。但是,检察院将案件移交到法院,起诉的所谓“理由”是蔡伟到抚顺看守所门前向他人散发有法轮功内容的光盘,被公安人员抓捕并扣押随身带的法轮功真相资料。
蔡伟于1996年开始修炼法轮功,迫害发生后一度屈于压力,停止修炼。结果在 2007年,他患的严重糖尿病达到晚期,全身并发症一齐发作,生命靠鼻饲、氧气等管子维持。他在绝望之际再度修炼法轮功,重症糖尿病痊愈,从病痛中死里逃生。#
文字整理:叶枫,责任编辑:高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