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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捕龙王鲷 民宿业者判6月罚3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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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3月17日讯】(大纪元记者陈懿胜台湾台北报导)绿岛龙王鲷猎捕案,台东地方法院检察署侦办后,证实龙王鲷是被陈姓民宿业者以鱼枪射杀,具体求刑1年2个月,法官认为,陈姓业者明知龙王鲷是公告第2级的珍贵稀有野生动物,应该保育却猎捕、宰杀,判刑6个月,罚金新台币30万元,未宣告缓刑。

民众2016年5月21日在脸书上发现曲纹唇鱼(俗称龙王鲷、苏眉鱼)被捕捉上岸,经过网友肉搜找到陈男,陈男称照片是6、7年前拍摄,但网友发现,陈男脚上穿的品牌拖鞋是民国105年新款;全案经台东地方法院检察署侦办,证实龙王鲷是被陈姓民宿业者以鱼枪射杀后,再伙同友人捞上岸。

台东地院审理时,陈男辩称自己患有眼疾,因水压造成视力较模糊,射杀当下无法辨认,直到上岸后才知道是龙王鲷;法官调阅陈男就医资料,虽然2014年3月有因双眼屈光不正就诊,但无再因眼疾就医,且射杀龙王鲷时仅距离3到4公尺,再加上一枪命中头部上方面积狭小位置,命中后又曾近距离将鱼穿孔,显然视线模糊不足采信。

法官认为,陈姓业者身为民宿负责人,兼营旅客观光向导及潜水教练,却猎捕、宰杀第2级珍贵稀有野生动物,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科罚金30万元,未宣告缓刑;张姓同伙则判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3年向指定政府机关提供80小时义务劳务,并向公库支付10万元,全案还可上诉。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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